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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籍女子5个月内闪婚三次帮助外地人购房

2013-07-17 09:30 来源:中青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昨日,因涉及为11起涉嫌“婚托”购房提供中介服务,市住建委执法人员来到“金色时光”公司进行检查。新京报记者 马力 摄

  购房资格审查系统发现两中介涉嫌办17宗“婚托”购房,一女子5个月内三次结离婚助人购房

  新京报讯昨日,针对购房资格审核系统发现的2家涉嫌“婚托”购房的中介门店,市住建委进行了综合执法检查。据了解,这两家门店涉及17宗“婚托”购房,其中一名京籍女子在5个月内,曾先后三次与人结婚、离婚,以使对方避开限购,获取在京购房资格。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对存严重违规的中介,将暂停网签资格。

  一门店涉11单“婚托”购房

  据北京的限购政策,外地户籍人员如要在北京买房,须提供连续5年的纳税或社保证明,且只限购一套。而如果一名外地户籍人员与京籍人员结婚,那么就是京籍家庭,则可以无须社保或纳税证明,并最多可以购买两套住房。因此这种“婚托”的方式,让本不具备购房资格的人员获得了购房资格。

  昨日,被查的两家中介门店均位于顺义区,根据购房资格审查系统显示,其中名为“金色时光”的房地产中介,涉及11单有“婚托”嫌疑的购房中介服务;另一家名为“金紫燕”的中介,也涉及6单类似购房合同。

  在“金色时光”店,执法人员让该中介负责人调出11份涉嫌“婚托”的购房资格核验和购房合同等相关材料,但该中介负责人表示管理合同的人员怀孕请假,现场只提供出5单购房的相关材料。执法人员带走了这5份材料,进行进一步核查。并要求中介负责人,将未出示的6份材料送交市住建委核查。

  在“金紫燕”,其负责人也只提供出3份购房材料。

  中介助骗购房资格将被严惩

  “这样的中介机构必然是疏于管理,因此这次进行的是综合执法检查。不但针对 婚托现象,而且包括门店公示信息、合同管理、房源信息等其他各项行为是否存在违法违规。”执法人员说。

  在综合检查中,执法人员发现两家店均存在未在醒目位置公示收费项目、依据、标准,合同中房地产经纪人只盖章不签字等违规行为。

  对此,执法人员现场开具整改通知书,责令经纪机构立即改进该行为,并提交书面整改报告。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按照北京实施“国五条”细则,开发商和中介不得教唆、协助购房人伪造证明材料、骗取购房资格。否则将给予暂停网签,责令限期整改,并严肃处理相关责任人的处罚。市住建委将加强对开发商和中介机构的监管力度,如果开发商和中介机构参与教唆、协助“婚托”的行为,或是其人员参与“婚托”的行为将从严查出。

  案例

  “婚托”半年结婚离婚3次

  在昨天检查的11单“婚托”购房中,不止有女性,还有京籍男性。他们大都是在短时间内与不同的外地户籍人员结婚多次。

  女子结婚对象从20岁到60岁

  在“金色时光”中介查出的5份购房材料中,京籍人员王芳(化名),从去年11月至今年4月短短的5个月里,先后3次与不同的外地人结婚、离婚,并与当时结婚的外地人提出了家庭购房资格申请。这三人的年龄从20多岁到接近60岁不等。而中介负责人也表示,王芳曾是该中介的员工,后来离职了。

  而在“金紫燕”中介提供的材料中,张丽(化名)曾两次与不同的外地户籍人员组成家庭,提交购房资格申请。张丽年龄大约50岁,与之结婚的两名男子,一位是40多岁,另一位30出头。

  限购以来已查出约50名“婚托”

  执法人员告诫中介负责人,虽然这种频繁结婚和离婚并不违反法律,但购房资格审核中,开发企业和经纪机构具有初审的职责,在提交购房资格审核系统前,中介要对购房人的相关材料进行初审,必须严格履行初审责任,认真核查。

  据了解,每办成一单购房,“婚托”收取的费用大约在3万到5万元。也有个别中介机构从业人员自己就当上了“婚托”,更有个别中介机构在招揽生意时,也会表示可以联系提供“婚托”的服务。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北京自2011年实施限购政策以来,系统已查出约50个这样的“婚托”。

  原标题:北京中介婚托5个月闪婚三次助人买房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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