下一批房产税试点扩围倾向“杭州方案”
文 记者索引 图 记者胡伟鸣
自2011年1月28日上海和重庆针对市场中的增量房(重庆包括部分存量房),率先在全国启动个人住房房产税征收试点工作以来,业界一直在期待房产税试点能“及时扩围”。中国财政部近期表示,将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的试点范围。房产税又一次成为市场焦点。日前有消息称,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初步达成共识,倾向“针对增量住房征收、以户为单位划定免征面积、实行超标面积累进税率”的“杭州房产税征收试点方案”,并有望在下一批房产税试点扩围的过程中,将此方案在其他城市推广。
出台房产税或将打压市场看涨预期
今年以来,官方部门已多次对房产税进行了表态。今年2月20日,据新华网报道,时任国务院总理温家宝主持国务院常务会议,确定“坚决抑制投机投资性购房,严格执行商品住房限购措施,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5月24日,中国政府网在《国办转发了国务院批转发改委关于2013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意见的通知》中有“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的表述,并明确具体工作由财政部、税务总局会同住房城乡建设部等负责。
最新的表态来自国税总局。7月中旬,该部门在《关于转变职能改进作风更好服务大局的通知》中明确,“积极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制度,公平收入分配。研究扩大个人住房房产税改革试点范围。”
就目前情况看,市场对于房产税扩围的期待似乎比原先更甚。专家分析,对房地产市场来说,归根到底还是要建立长效机制。而出台房产税就是一个相对长效的方法,至少会对市场看涨的预期有所打压。
对于房产税试点扩围的时间表,中国经济的最高决策层尚未形成明确且统一的意见。不过,房产税扩围的“主流路径”三部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和国家税务总局)已基本达成共识。作为4-5个城市(包括特大型城市,一般省会城市和区域经济中心城市)上报的技术方案之一,“杭州方案”呼声最高。
房产税试点征收扩围工作由地方政府上报技术方案后,再由住建部会同财政部、国税总局共同审定。据了解,“杭州方案”已进入会签程序,极有可能成为下一批试点扩围城市的模板。按照该方案,采用对增量房屋征收房产税的模式,在此基础上划定人均60平方米的免征面积,按照家庭为单位综合计征。税率分为两档,对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4‰的税率征收;对于非普通住宅,以交易价格的8‰的税率征收。
在此方案中提出了“增量房”这一概念,简单来说,即在房产税试点扩围实施征收之后,如果不买房原有的房产不增税,但如果试点之后买房就需要增收房产税,但是在划定面积的时候,还需把原来的房产面积加到一起,重新计算,然后再确定应缴的税率。
不过,有观点认为,由于中国各城市的房地产市场情况和交易细节等均不同,在试点范围扩大的同时,或可考虑更细化、更贴近当地市场的征收举措。
[责任编辑: 雍紫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