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开发商又出避限购歪招:付全款1年后再签正式合同

2013-10-16 10:31 来源:长江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继办假离婚、办假纳税证明之后,一些开发商又想出“新招”吸引外地被限购的购房者。一位外地购房者昨日询问记者,武昌一楼盘开发商提出先付全款签草拟合同,等纳税一年后再签正式合同,这种做法是否靠谱?

  我市的限购政策,要求户口不在武汉的购房者必须在汉纳税或社保满一年,由于我市加强管理,堵住假证明的办理,因此有的开发商出此“新招”。

  记者咨询房管部门有关人士后了解到,这种做法有风险,双方私下签订的合同没有在房管部门备案,房子付了款后没有被房管部门系统“锁定”,开发商可能悄悄将房子“一房两卖”。另一大风险是政策风险,几乎每年都会有新的房产政策出台,而政策执行的时间节点一般以合同备案时间为准,合同延迟一年备案,期间有其他政策出台,可能就会吃亏。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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