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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20多家房产中介被约谈 屡整屡犯何时休?

2013-11-21 10:21 来源:中华工商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今天上午,北京市工商局、市住建委、市公安局联合集体行政约见“链家”、“我爱我家”、“麦田”、“中原”、“安信瑞德”、“中大恒基”等20家大型房地产经纪机构,提出规范经营要求,要求企业自查自纠。三部门表示,从即日起,到明年2月底,将在全市范围内开展对非法从事群租房业务为重点的房地产经纪行业违法经营行为的专项整治,查处10种违法违规行为。

  约见时,北京市工商局通报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房地产经纪人员的情况。截至目前,全市房地产经纪机构总数达到12454户,其中专营机构9901户。已在工商部门备案的房地产经纪机构10379户,经纪执业人员28862人,房地产经纪机构备案率为83.34%;其中已备案的专营机构8851户,经纪执业人员24849人,房地产经纪专营机构备案率为89.4%。

  今年以来,北京市工商系统共检查房地产经纪机构5888户,检查合同3637份,指导1049户机构建立健全签约履约、投诉处理等相关制度;制发行政指导文书767份,责令105户中介改正,查处违法行为212件,罚没款114.84万元,移送司法机关1件。

  据悉,今年3月初,北京市工商局就曾启动“2013年规范房地产经纪行业工作”,重点对全市房地产经纪行业开展三项监管工作,北京房地产经纪行业的秩序有了一定程度改观,但仍有部分房地产经纪机构和经纪执业人员为吸引客源,随意在网站和门店发布虚假的房源信息,诱导消费者与之签署经纪合同,使消费者的利益受到一定的损害。“押金不退”以及“租金延迟支付”等问题在房屋租赁经纪活动中依然存在。赚取差价的现象时有发生。房地产经纪机构自拟的合同文本中存在不公平格式条款。

  在今天的集体约谈中,北京工商部门对房地产经纪机构提出了四点要求:一要根据约谈的内容认真开展企业内部的自查自纠;二要加强企业内部管理和业务人员的法律法规学习,正确掌握相关法律法规对房地产经纪行业的基本要求,提高业务人员的法律意识和服务意识;三要针对上述的几项突出违法问题,及时建立完善企业内部各项制度,包括相关信息的明示制度、合同管理制度、纠纷的解决机制、业务人员的奖惩制度等,进一步提高企业的信誉度;四要诚信开展经纪活动,及时为委托人提供客观、准确、高效的服务,不得对委托人隐瞒房屋权属、房屋租金价格。

  治理中,各区县工商、房管部门对检查中发现的违法违规问题要“先行控制、再分责任”;加强与公安、城管、通信管理等部门的执法联动,建立“一家发现、转告相关、部门联动、综合治理”的长效工作机制;要发挥经纪人协会和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作用,加强行业自律和信用约束,对违规操作且情节严重的经纪人,要限制其从业资格,停止其执业资格注册,及时向社会公示。将查处的违法房地产经纪机构纳入北京市企业信用信息系统。对消费者投诉集中、屡教不改的房地产经纪机构进行倒查。

[责任编辑: 雍紫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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