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专家主张小产权房合法化 称可征税弥补土地出让金

2014-01-17 09:31 来源:中国新闻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专家主张小产权房合法化称可征税弥补土地出让金

  昨天的“2014新视角高峰论坛”上,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对记者表示,不同意“小产权房”转正的说法,而是主张让其存在合法化。

  中新网1月17日电(房产频道 孙建永)近期,“小产权房”的话题成为业内热议的焦点,全国究竟有多大规模的小产权房,到底能不能转正,业内及相关专家对此观点不一。昨天,由搜狐焦点网主办的2014新视角高峰论坛在北京举行,现场,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在接受中新网房产频道采访时称,不同意“小产权房”转正的说法,而是主张让其存在合法化。

  专家主张“小产权房”合法化

  记者在论坛现场看到,多位专家围绕峰会主题“变革与回归”进行了讨论,并就经济变革大背景下2014年房地产行业动向进行了展望。其中,谈到当前热议的“小产权房”话题,中国房地产开发集团理事长孟晓苏对本网记者表示,不同意“小产权房”转正,而是主张其合法化,让农民拥有永久需要权的土地。

  孟晓苏称:“小产权房已经在流转,农民早就走在前面了,我们需要不需要试点?需要,有人说转正,什么转正?主张70年才叫转正,我不同意,我主张合法。”

  然而,承认小产权房的合法化,如何弥补其土地出让金的缺失?为此,孟晓苏进一步分析称,补交土地出让金是不能实现的,而是通过征税的形式。“比如每年征税2%,这样可以年复一年,把过去没有交的收上来。首先它合法了,让农民和买房的城里人都满意,政府可以得到源源不断的税收,没有买小产权房的人不会感到没有买而吃惊,达到对各方的公平。”

  两部委对“小产权房”态度“零容忍”

  近期,围绕小产权房的话题引发社会广泛关注。据了解,国务院等有关部门多次重申不得违法开发、销售“小产权房”。2013年11月24日,国土资源部、住房城乡建设部曾联合召开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问题视频会议,部署“小产权房”整治工作,“对在建、在售的坚决叫停,并依法查处”。而在11月22日,两部委还联合下发《关于坚决遏制违法建设、销售“小产权房”的紧急通知》。

  那么,全国究竟有多少面积的小产权房?为此,北京理工大学房地产研究所所长周毕文在做客中新网视频访谈时表示,这还是一个谜。“因为没有任何一个统计口径,从全国范围内去严格的按照统计口径去报小产权。但小产权房确确实实在各地都有存在,在网上一个不完全了解,可能有人说达到了几十亿平方米的这么一个规模。”

  据了解,2013年,十八届三中全会后关于农村集体经营性建设用地可以入市的政策红利,引发社会广泛关注,甚至引起部分市场人士的误读,认为“小产权房”有“转正”之机,“小产权房”也一度借机涨价。但是,两部委的态度对小产权房的态度是“零容忍”,媒体频频引用专家的解读,认为小产权房“转正”几无可能。(中新网房产频道)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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