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标题:官员称确有一些地方存炒作土地等现象
中央农村工作领导小组副主任、办公室主任陈锡文今日指出,确实有一些地方有炒作土地等现象,也在抓紧制定各种各样的政策措施。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全面深化农村改革 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的若干意见》已正式对外发表,这是中共中央国务院连续发布的第11个指导“三农”工作的中央一号文件。1月22日,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就全面深化农村改革、加快推进农业现代化举行发布会 。
陈锡文表示,中国农村的土地还没有被其他主体所掌握,主要还是在集体和农户的手里。今年的中央农村工作会议上习近平总书记作了非常重要的讲话,其中讲到土地制度改革用了四记话,叫“四个不能”:土地制度改革怎么改都不能把农村集体经济组织给改垮了,不能把耕地给改少了,不能把粮食给改滑坡了,不能把农民的利益损害了。所以进行土地制度改革,这四条是原则,或者叫底线,要继续维持农村的集体经济组织制度,要保证现有的耕地基本上保持稳定、保持粮食能够继续稳定发展、保障农民的财产权利。
第二,确实有一些地方炒作土地等现象,也在抓紧制定各种各样的政策措施。主张引导公司企业到农村去,去从事适合企业化经营的种养业,但是并不是说什么农业都可以适合企业化经营。
这次《决定》里明确提出,要探索建立公司企业进入农村,如果租赁耕地的话,要实行风险保障金制度。要避免伤害农民,提交风险保障金,陈锡文认为,任何主体流转土地或者租赁土地的过程中,必须坚持用途管制,农地农用,不能随意改变它的用途。
“各个方面在议论想到农村去炒点土地、拿点土地,其实都是醉翁之意不在酒,没有多少人是愿意到农村去租了土地继续种粮的,所以很多土地被转租之后非粮化、非农化现象必须被遏制的。”陈锡文说,一遏制,很多人看到土地增值空间就有限,农地在用途管制的情况下,再怎么转让,价格升值也是有限的。所以最重要的是要避免农地违法改变用途。
陈锡文指出,现在确实有些地方以各种各样的名义组建空壳合作社,以各种各样的名义说公司企业要下乡,要租赁农民的土地。其实真正发展大农业、发展粮棉油短缺农产品的生产,国家政策都是支持的,就怕是拿了土地之后,既不考虑农民的利益,还改变土地的用途,对国家从宏观上来讲,对粮食安全是一种非常大的挑战,对农民的利益来说,更是一个明显的损害。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