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李罡)市民张女士委托中汇易家(北京)房地产经纪有限公司代租家里的一套房子,月租金5500元。但是中汇易家公司只给了张女士两个月的房租就不再支付。无奈之下张女士向法院起诉。昨天海淀法院审理了此案。
据张女士称,其有一套空房位于海淀区。2012年其与被告签订了从2013年4月1日至2014年3月31日为期一年的房屋租赁代理合同,以月租金5500元将房子交给中介公司代为出租。但是中汇易家公司只给了开始两个月的租金,此后就不再给付租金。经张女士多次讨要,该公司员工互相推诿,至今已经拖欠了张女士两万多元的租金。张女士请求法院判令中介公司给付拖欠的租金,赔偿违约金22000元。
对于张女士的起诉,中介公司表示,由于该公司主要负责人涉案,此外股东之间出现分歧,所以张女士委托租赁房屋的详细账目等已经遗失无法查阅,该公司同意解除合同,支付张女士的租金,但是不同意支付违约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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