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北网5月4日讯 4月30日,由牡丹江市政府依法组织实施,市征收办牵头,市城管、公安、公证等相关部门联合参加,对61号棚户区项目2户“滞迁户”执行强拆。
据了解,61号棚户区改造项目是我市重点棚户区改造项目,于2011年9月9日由市政府发布征收决定,总征收户880余户,征收范围是阳明区东平安街以南、阳明新路以西。该项目除负责建设880余户回迁房外,还配建一定比例的廉租房和公租房。自房屋征收以来,绝大多数被征收人积极配合征收工作,但个别被征收人提出的补偿诉求超出了市政府规定的征收补偿标准,从征收开始至今,拒不签订协议交房,影响了回迁房和配建保障房建设的正常有序进行。
据介绍,市政府于2013年5月13日依法对“滞迁户”下达了征收补偿决定书,并同产权人进行多次协商,于2013年8月23日申请阳明区法院强制执行。经法院听证调解并反复宣讲政策法规,未果。阳明区法院于2013年10月16日下达强制执行裁定,由市政府组织实施。4月30日当天,由市政府组织实施、多部门联合参加,对61号棚户区项目2户“滞迁户”的7处房屋顺利执行强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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