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居住证条例”有望年内颁布实施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昨回应焦点问题
《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公示1个月来引起各界热议。《条例(草案)》将持证人享有的公共服务分为三个层次:一是基本待遇,即持证人可以为同住未成年子女申请接受义务教育、申请幼儿园儿童健康成长补贴,申请困难救助等公共服务;二是优惠待遇,即持证人符合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规定条件,还可以享受同住未成年子女参加高中阶段学校招生考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考试,同住未成年子女参加少儿医保,申请公共租赁住房或者租房补贴,同住父母享受基本养老服务等公共服务。三是申请入户,即持证人符合市政府规定的积分入户条件的,可以申请转为深圳市户籍居民。该条例有望年内颁布实施。
本报讯 (记者刘畅)深圳居住证的申领门槛和含金量都将提高,符合相关条件的持证人,有望申请公租房或租房补贴。涉及人口政策的重要法规《深圳经济特区居住证条例(草案)》征求意见公示1个月来引起各界热议。截至4月24日,有关居住证条例草案的点击浏览量达29万多人次,目前已累计收集到意见和建议5000多条。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昨天通报了对所有意见与建议梳理的情况,并对市民聚焦的简化申领手续、落实兑现持证福利等焦点问题予以了回应。据悉,该条例有望年内颁布实施。
又办证又要排队?
拟增加“多渠道”“便捷方式申报”规定
统计结果显示有关“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简化程序、就近便民问题”成为此次立法意见征集中比较集中的一个诉求。不少网友表示“最好网络申报,避免排队”,“最好非工作时间能在社区办理”等。
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昨日表示,拟在条例草案中修改、增加有关规定,进一步明确居住登记和居住证办理及签注可以通过网络、电话、短信等便捷方式申报,居住证办理的时间、地点尽可能方便群众。同时,建议市公安局在起草居住证条例实施细则、设定操作规程的时候,要尽量考虑如何方便群众。
租户不配合怎么办?
房东应报告公安责令租户申报信息
而对于条例草案拟新规定房东履行租户信息申报义务的规定,有市民提出“租户如果不配合房东申报”或“房东长期不在深圳(如在境外居住)”怎么办?
不向房东提供居住登记信息怎么办?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回应表示,拟在法律责任部分增加规定,租户拒不向房东提供居住登记信息的,房东报告公安机关,由公安机关责令租户提供相关信息,并予处罚;而房东离开深圳,无法履行申报义务的,应当指定他人作为房屋实际管理人,由房屋实际管理人来履行申报义务,并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
“合法稳定工作”咋界定?
社保部门有缴纳记录
而对于草案拟新提高办证门槛的规定,不少市民提出了不少现实操作中的“难题”,并提出了如何界定“合法稳定工作”等具体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对此回应表示,将把居住证办理条件简化为“两个”:一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依法参加本市其中一种社会保险满十二个月;二是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含租赁),按照规定办理居住登记满十二个月。
同时,拟根据市民意见,明确规定“在特区有合法稳定职业”的判定标准,就是市民在深圳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的社保记录;“在特区有合法稳定居所”的判定标准,就是市民在深圳市公安部门的居住登记记录。而对自由职业者、异地参保但在深工作人员、在深全日制就读的学生等一些特殊群体的办证条件和办证程序问题,我们拟考虑在条例草案中进行原则性规定,由市公安局在制定条例实施细则时予以细化、明确。
“居住证十年没用过?”
居住证和社保卡拟二合一
有市民表示,他“来深圳工作已经10年了,希望凭居住证办理港澳通行证,能像深户一样,一签多行(现行只能一签两行)”。有网友说:“我很支持这次立法对居住证制度进行实质性的改革,之前的居住证办了快十年了,没用过”,也透露出持证福利“落地”难的问题。
对此,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对有市民提出的“合并深圳居住证和社保卡,打造‘深圳居住保障卡’,这样能够实现数据共享,避免信息重复采集”的建议予以肯定,并透露目前市公安部门对居住证系统正在重新规划设计,而正好,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也在为社保系统重构,希望充分利用这个机会,能促进居住证与社保卡的合并,从而使深圳公共服务实现重大的跨越。
[责任编辑: 林天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