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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4个月拆除4190户群租房

2014-05-16 11:07 来源:北京晨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昨天,相关部门对天通苑西一区的一处群租房进行了清理。晨报记者 王巍/摄

  晨报讯(记者 何欣)根据本市开展违法群租房治理工作的要求,经过4月份的调查摸底、宣传动员和培训工作后,5月份进入了自拆自改的第二阶段。昨天上午,市违法群租房治理工作联席会议办公室会同市房地产中介行业协会、市律师协会等社会组织,在天通苑举办了“拒绝黑中介 远离群租房”的集中宣传活动。活动中首次提出,房屋出租人应与基层公安派出所签订治安和消防保证书,并需在房屋租赁合同签订之日起7日内,到基层管理服务站进行登记。

  联席会议办公室在总结梳理出租房屋法律法规的基础上,提出了出租房主在房屋出租中要切实做到“四知”,即“知法律责任、知准租条件、知租赁要求、知维权方法”。具体内容包括出租人应当与派出所签订《治安责任保证书》和《消防责任保障书》,并切实履行相应责任等。

  此外,房屋出租应当以原规划设计为居住空间的房间为最小出租单位,不得改变房屋内部结构分割出租,不得按床位等方式变相分割出租,出租房屋要符合本市出租房屋人均居住面积标准要求。出租房屋达到10间以上或者出租房屋内居住人员达到15人以上的,出租人应当建立相关的管理制度;经济适用房等保障类住房只能自住,不得出租或出借以及从事居住以外的任何活动。

  北京晨报记者昨天获悉,本市自去年底开展违法群租房治理工作以来,截至今年4月底,全市共停租违法群租房4392户,拆除违法群租房4190户、隔断1.2万间,共查处涉及违法群租房的各类案件901起,查处各类违法违规当事人3792人。其中,公安机关依法关停“黑旅店”104处,拘留各类违法人员96人。住建部门共约谈房地产经纪机构80余家,行政处罚29家,罚款47万元。工商部门立案查处并办结房地产经纪机构违法违规案件258起,罚款43万元。

  而昌平区政府相关负责人介绍称,昌平区群租房治理的6个重点地区包括天通苑南、天通苑北、霍营、回龙观、昌平区城北以及城南。截至目前,全区完成整治存在安全隐患的出租房屋429户、3030间。其中,天通苑地区累计拆除私自设置隔断的群租房屋534户、1336间。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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