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今年,按照省政府下达的保障性安居工程目标任务,我市住房保障目标包括:新建保障性住房8.3万套、基本建成4.8万套、分配入住3.5万套,新增廉租住房租金补贴1000户;健全保障性住房建设管理和运营机制,实施廉租住房和公租房并轨运行,大力推进棚户区改造;在公租房中专项建设大学毕业生和创业人员公寓3500套。
截止4月底,全市新开工各类保障性住房项目50个、30687套;基本建成项目11个、6964套;分配入住项目9个、7752套。
为保证保障房分配和管理公平公正,我市住房保障管理部门将加强对公租房使用情况的日常监督检查,定期对公租房承租家庭资格进行复核,建立健全多部门联动的家庭收入和住房情况动态监管体系,实现房管、民政、公安、金融、统计等部门的信息共享。
我市还将通过租金减免和差别化租金补贴相结合的方式,建立有效的保障性住房退出机制。
如公租房承租人经济状况改善,或通过购置、继承、受赠等方式取得其他住房,不符合相应租金补贴条件的,将适时调整其租金缴交方式和补贴标准;不符合住房保障条件的,将停发租金补贴,并督促其按照规定限期腾退住房;逾期不腾退的,可依照规定或者合约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市、区住房保障房管部门将建立信用档案,对承租人的不诚信行为予以记录。
(本版文/记者夏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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