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京公积金二套房认定标准调整:人均面积升近2平米

2014-07-01 11:17 来源:北京晨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昨天,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调整后的公积金二套房认定标准,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1.31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公积金二套房贷认定标准从过去的29.4平方米,上调了近2平方米。新规从今天开始正式实施。

  记者了解到,2010年11月,北京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发布了二套房公积金认定标准,此次为第三次调整。根据公积金中心昨天发布的通知,北京市统计局公布2013年城镇居民家庭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为31.31平方米。因此购买第二套住房的贷款发放对象,仅限于现有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低于31.31平方米(不含)的缴存职工家庭。

  这意味着,如果3口之家,第一套房是90平方米的话,在昨天还无法利用公积金贷款来购买二套房,但是今天就可以了。

  此外,去年4月北京公积金发布的贷款新政中曾规定,人均月收入超过北京市职工月平均工资3倍(含)以上的,其月还款额原则上不低于其月收入的50%。(记者 王萍)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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