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济南取消商品房限购 禁令实施三年后悄然退出

2014-07-11 08:51 来源:经济参考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10日从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以及多个在售楼盘核实了解到,自10日起,济南市实行了3年多的商品房限购政策正式取消,居民今后购买新建商品住房和二手房不再需要开具限购证明。

  7月2日,网上流传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建议“在全市范围内解除新建商品住房与存量住房限购,待报国家住建部备案后实施”。2日下午,济南市城乡建设委员会回应称,为促进济南市房地产市场健康稳定发展,济南市正研究现行商品住房限购政策进行调整的办法,待确定后实施。9日,多名房地产业内人士提前透露,从10日起,济南市商品房限购政策将全面放开。记者10日上午联系了济南华润中央公园等多个在售楼盘,销售人员告诉记者,10日上午他们已经接到了有关通知,目前限购政策已经取消,但符合此前限购条件的居民再购买住房具体应如何办理,还需要咨询相关业务部门。

  记者随后拨打了济南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的咨询热线电话,工作人员告诉记者,从10日起,济南市商品房限购政策正式取消,居民购房不再需要到房管部门开具限购证明,但办理缴税、贷款等是否需要开具相关证明还需要具体咨询有关单位。2011年2月,济南市出台房地产市场调控政策,规定对在济南市已拥有2套及以上住房的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拥有1套及以上住房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不能提供2年内在本市累计缴纳1年以上个人所得税缴纳证明或社会保险缴纳证明的非本市户籍居民家庭,暂停在本市向其售房。

[责任编辑: 王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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