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评论:涉房腐败强化事前预防

2014-11-24 13:12 来源:法制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11月22日,中纪委网站消息显示,房地产领域是官员腐败的重灾区,其中官商勾结、多占住房和办公用房超标现象十分普遍。面对房地产行业性腐败问题,目前住建部已经增设“反腐败协调小组”,在住建部纪检组直接领导下工作,协调涉房腐败案件办理事宜,这表明涉房腐败查处已进入高层级跨部门合作阶段(11月23日《京华时报》)。

  早在多年前房地产领域就变成了腐败重灾区。无论是去年巡视发现房地产腐败占比高达95%,还是部分省部级高官动辄有数百套的房产,其实都表明房地产腐败仍在升级。在这种情况下,住建部目前增设反腐败协调小组,显然是十分必要的。一方面,此举对房地产腐败是一种震慑;另外,协调、配合相关部门办案可大大提高效率。

  目前,查处房地产腐败的主力军是地方纪检和司法部门。作为房地产行业主管部门的国土、住建等部门还没有最大化发挥积极作用。这次,住建部成立专门小组协调涉房腐败案件办理事宜,应该是想利用自身优势积极配合有关部门反腐。各级住建部门优势至少有三点:一是掌握个人住房信息;二是掌握开发商信息;三是掌握相关审批事宜。有各级住建部门协调查处涉房腐败,是反腐升级的体现。

  不过,我们也要意识到,治理涉房腐败是一个系统工程,不能依靠协调。首先应该重点预防房地产腐败。虽然这些年来房地产反腐取得很多成绩,查处了一批又一批涉房腐败官员,但坦率地说,预防房地产腐败仍不到位。在预防腐败不到位的情况下,我们只能在事后强化反腐,但这样一来,腐败已经给我们造成了很多损失。

  事实上,事前预防房地产腐败可以有很多办法,比如说,公开涉房官员的财产或房产,让个人住房信息完全联网,减少权力对房地产干预等。然而,到目前为止,这些办法要么没有采用,要么采用后实施情况不理想。住房信息联网已经推动多年,但进展仍不理想。虽然推进简政放权,但权力对房地产干预环节仍然很多。正因为预防腐败不到位,所以房地产腐败现象才很普遍。

  此外,事后反腐也是一个系统工程。住建部门协调涉房腐败案件办理事宜,其实只是事后反腐的一种办法。在笔者看来,查处房地产腐败的前提之一是要有线索,而线索则离不开举报,因此,健全房地产信息披露机制、鼓励体制内外监督举报,是有关部门必须要做的功课。另外,发现腐败还需要有关部门主动去暗查暗访。所以,查处房地产腐败不能依赖于协调,还需要更多积极作为。

  鉴于房地产反腐形势仍然很严峻,笔者期待,住建部门在协调反腐的同时,还可以有更多积极作为。比如:加快推进住房信息联网,让这一系统直接为反腐提供帮助;与相关部门一道推进房地产领域简政放权;建立健全房地产信息披露机制,给各种监督创造有利条件等。 □冯海宁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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