据《经济观察报》报道税制改革核心问题之一——中央和地方的税收分成,正在渐渐明确。据消息人士日前透露,未来税制改革的基本思路是将流转税主要是增值税收入大幅上划中央;而直接税特别是房地产相关税收,将会下划为地方税。
中国现行税制中,涉及房地产的税种共有10种,包括营业税、企业所得税、房产税、城镇土地使用税、城市房地产税、印花税、土地增值税、契税、耕地占用税等,此外还有相当数量的涉房地产收费和政府性基金。改革后,房地产税将逐步成为地方政府持续稳定的财政收入来源和县(市)级主体税种,促进建立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的长效机制。据了解,这项工作目前由全国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牵头,财政部将配合全国人大启动房地产税法及其说明的起草工作。
据透露,以房地产税为例,改革思路的设计将会统筹考虑税收与收费等因素,合理设置房地产建设、交易和保有环节的税负水平,在保障基本居住需求的基础上,将城乡个人住房及工商业房地产全部纳入征税范围,按房地产评估价值确定计税依据。其中,对个人住房实行幅度比例税率,并授权省级政府在幅度内确定本地区适用税率。实行纳税人自行申报、税务部门核实税收的征管模式;对工商业房地产按评估价值征收房地产税,实行全国统一的比例税率,促进工商业节约集约使用土地。按照财政部的部署,下一步房产税改革的具体方向,是减少房产建设和交易环节税费,增加保有环节税收,配套推进清费立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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