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从天津市住宅小区落实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现场观摩推动会上获悉,自今年4月本市制定出台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以来,通过在全市住宅小区推广,取得明显成效。截至目前,全市1479个小区进行了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公开公示落实率达到98.7%。
为进一步增强物业服务透明度,本市制定发布了《关于建立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的通知》,要求物业服务企业要在小区内向业主公开公示10项物业服务事项,并且对公共的设施及相关的内容都提出了具体要求。经过半年推广,通过检查考核,目前本市推行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的住宅小区设施建设基本到位,公开公示内容基本完善。
截至目前,全市共有一二级资质物业企业112家,共管理物业项目1154个,管理面积1.1亿平方米,占全市物业管理总量的三分之一。下一阶段,本市将继续依法加强物业管理工作,推动落实物业服务事项公开公示制度,对未实现信息公开的一二级资质物业企业诚信评定实行一票否决。市国土房管局将对落实不到位的物业企业,在全市进行通报,对不及时按要求整改的将记入企业信用信息档案。把“两箱三栏”设施建设及使用情况,纳入住宅小区申报达标、市优项目验评内容,并作为推荐国家示范项目的重要参考内容,推动、促进物业企业强化与业主交流,让业主明白消费,形成业主与物业企业的良性互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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