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住建部村镇司司长:集体建设用地可参与城镇化进程

2014-12-01 10:08 来源:北京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也同样可以参与城镇化进程,像国有用地一样混合使用,来提高土地利用的效率。在近日召开的2014中国新型城镇化房地产金融转型创新大会上,住建部村镇司司长李兵弟对“新型城镇化”进行了新解读。这意味着,在城市中常见的“综合体”,也有望出现在城中村等区域。

  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此前一般只用于建设厂房、仓库,业态很难和“高大上”沾上边。在北京,农村集体建设用地区域也一度是违法建设和违法用地案件的高发区域。

  李兵弟透露,在未来土地类型中,可能会出现一种新的“混合用地”。这种混合用地并不是住宅、商铺、写字楼等功能的混合,而是在地块划分中,将临近的国有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混合,在同样符合规划和土地使用用途的情况下开发,使农村集体产权用地也能享受到同样高的土地利用效率。“在混合用地条件下,我们应当注意到发展进程中一种综合的功能,也就是城乡功能的融合,这是我们今天市场应该支持的,应该做到的。”李兵弟说。

  在一些城乡结合部区域,城市用地和农村集体建设用地的地块犬牙交错。往往城市用地按照正规程序,走土地出让、规划审批等环节建设、引入了写字楼、商业综合体、高端住宅,但周围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却依旧遍布大棚、仓库、高污染加工厂和违法建设的小产权房。如果将城乡规划打通,则意味着整个区域的规划都将补上“短板”,农村集体经济也将通过出租更高品质的配套设施而获得更高收益,解决就业难题。

  在农村集体建设用地上通过科学规划,引入和城市匹配业态的试点,已经在本市展开。今年年底前即将完成修编的城市总体规划,也会将原本不包括在范围内的农村建设用地囊括其中。本市规划领域专家称,北京正式从“城市规划”向“城乡规划”转型,意味着本市的新型城镇化进程将与城市按照同一节奏发展,甚至能够通过产业转型升级而消除“城中村”带来的种种隐患。(记者 耿诺)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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