羊城晚报讯 记者赵燕华、通讯员穗房宣报道:昨日,《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实施办法》发布实施。据悉,广州市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政策已试行3年,在总结前一阶段工作经验的基础上,此次广州市修订出台了新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的规范性文件。
●将原搬迁奖励单列,奖励标准控制在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市场评估价值的15%以内
●尚未进行文物、历史建筑、历史风貌区普查的,不得征收房屋
●临时安置费标准为相关部门最近一次公布的同类型住宅租金参考价格,并按建筑面积计算
●搬家补助费标准比现行标准1000元提高了一倍,要求征收部门支付每户不低于2000元
●被征收人选择期房产权调换的,搬迁费增加一倍计算,并一次付清
●对因征收房屋造成被征收人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根据房屋被征收前的效益、停产停业期限等因素确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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