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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摇号剩余公租房将先到先得

2014-12-08 08:04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京报讯 (记者马力)公租房要在具备入住条件6个月前启动配租,摇号剩余的房源可面向全市发布配租公告,符合条件的备案家庭可“先到先得”。昨日,市住建委出台《关于进一步加强公共租赁住房分配管理的通知》。新规明年1月1日起实施。

  摇号剩余房源可向全市发配租公告

  新规明确,公租房应当在房屋具备入住条件6个月前公布房源,并向社会发布配租公告。“提前6个月启动,房屋可以入住时,申请家庭已经完成选房签约,可以直接入住。这也减少了申请家庭的等待时间。”该负责人称。

  按照新规,公开摇号配租剩余的房源,经批准后产权单位可面向全市发布配租公告。符合条件的公租房备案家庭可以在公告规定的期限内,持备案通知单直接向产权单位申请承租。配租按照产权单位收到备案家庭申请的先后顺序进行。

  自行申请承租公租房优惠不变

  这意味着,将来如果有摇号剩余的房源,全市的公租房备案家庭均可以向产权单位自行申请承租,并实行“先到先得”。

  市住建委相关负责人表示,自行申请承租的公租房与摇号配租的公租房享受同样的租金补贴或减免优惠。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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