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持人 谢春年
网友“chenhaoxyz”:我于今年10月8日在望城区购买了一套商品住房,根据望城区政府之前发布的通知,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期间在望城购买商品房的可以退契税,后来又传说望城区只有1亿元专项资金用于退税,退完为止,请问这事是真的吗?
望城区住房保障局:2014年8月1日起至2015年12月31日止,凡在我区购买普通商品住宅(限价商品房、保障性住房、定向开发、独栋别墅除外)或二手房(独栋别墅除外)的购房者,区政府给予所纳契税额度的购房补贴。区政府安排的购房补贴专项资金达1亿元,补完为止。
新购商品房时限的认定,以网签系统的合同打印时间和契税完税时间两个时间点为准,即合同打印时间和契税完税时间均在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2014年8月1日前已进入网签系统的,有撤销网签合同记录或注销预购商品房预告登记记录的,其房屋和购房者及配偶、直系血亲均不在补贴范围;二手房以买卖双方向区房屋产权交易中心申请房屋转移登记的时间为准,即转移登记申请书记载的时间或望城房产综合管理系统的首次受理时间在2014年8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
望城区房产政务大厅现已开始受理购房补助事项,购房者执本人及配偶、直系血亲(父母及子女)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银行实名账户(原件及复印件)、商品房买卖合同或二手房买卖合同(原件及复印件)、契税完税证(第一联原件)到区房产政务窗口申请办理。
[责任编辑: 王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