言奶奶是1925年生的,今年90岁了。
她这两天在住院,据说是年前的那个官司让她元气大伤。那个官司里,她告了孙子,孙子后来不服判决又上诉,现在杭州中级法院刚刚二审判决,维持原判。
言奶奶赢了,孙子应该把“霸占”了好多年的房子还给言奶奶。在法庭上,言奶奶曾经用尽所有力气大声地说:“我想住回去,想回到自己的家”。
90岁了,还要上法庭告孙子霸房不换,真是光想想就心酸。
儿子们一协议
老妈的房子归第五个儿子
言奶奶有10个孩子,6个儿子4个女儿。没想到子孙满堂年近90还要为居所打官司。
纠纷的核心是言奶奶单位分给她的房子,60多平方米。
言奶奶曾经是下沙农垦场的职工。上世纪90年代初,根据国家政策,言奶奶符合购买其单位国有公房产权的条件。
对于这套房子,儿子们商定了一个处理意见——由第五个儿子出钱并使用该房。也就是说,房改房的钱由第五个儿子出,房子归他用。儿子们就此事签订了协议,正是这个协议使得后来言奶奶落到有家不能回的境地。
1995年,第五个儿子一共出了1.5万元,后来就把房子给自己的儿子住,也就是言奶奶的孙子。
几经调解
孙子不愿意腾房
这多年来,言奶奶一直在子女家轮流居住。但是,年纪大了她越来越想“回家”。
这个事情,社区曾经介入调解过,当时第五个儿子承诺,只要我儿子买下房,这个房子就还给姆妈。
而孙子后来买了房子,据说有140平方米,但是他还是坚持住在奶奶的老房子里。
就这样,言奶奶不得以请了律师打官司。一审在杭州市经济开发区法院开庭审理。
法院审理后认为,这套房子之所以能购买,是因为言奶奶有资格,购房收据写的也是言奶奶的名字,言奶奶就应该是房屋的实际所有权人。尽管购房的钱是五儿子出的,但是并不能改变房屋的权属。
至于那份兄弟们签署的协议,法院认为该协议并未经得言奶奶的同意,对言奶奶不具备约束力。
而孙子明明自己有住房,还长期占用祖母的房产,导致老人长期寄居子女家中。“老人住有所居既是子孙们的孝敬义务,更是一个老人的安居权利”,一审判决书中这么写道。
女法官说起当时庭审,口气里又心疼又气愤,言奶奶陈诉时,坚持要站起来,大声说:我一定要回去,住到自己的房子里去。我要回家……说完这些,老人好像用尽了所有的力气,坐下后直接趴在原告席上。
[责任编辑: 赵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