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地产  > 正文

全国首批不动产权证书正式发放 编号001

2015-03-02 07:56 来源:华西都市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教你如何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

  1、原有房屋、土地等产权证书是否需要更换?

  答:不需要。原房屋、土地、林地等不动产权证书依然继续有效,不强制更换新的证书。但3月1日后办理买卖、变更、转移等过户手续时换发新的不动产权证。

  2、不动产登记的类型都有哪些?

  答:依照《不动产登记暂行条例》的规定,不动产登记的类型包括:首次登记、变更登记、转移登记、注销登记、更正登记、异议登记、预告登记、查封登记等。

  3、哪些不动产权利可依法办理登记?

  答:集体土地所有权,房屋等建筑物、构筑物所有权,森林、林木所有权,耕地、林地、草地等土地承包经营权,建设用地使用权,宅基地使用权,海域使用权,地役权,抵押权,法律规定需要登记的其他不动产权利。

  4、办理不动产统一登记需要提交的材料有哪些?

  答:申请人应当提交以下材料,并对申请资料的真实性负责。一是登记申请书;而是申请人、代理人身份证明材料、授权委托书;三是相关的不动产权属来源证明材料、登记原因证明文件、不动产权属证书;四是不动产界址、空间界限、面积等材料,五是与他人利害关系的说明材料;六是法律、行政法规以及本条例实施细则规定的其他材料。

  5、不动产登记,哪些登记需要双方申请,哪些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

  答:一是尚未登记的不动产首次申请登记的;二是继承、接受遗赠取得不动产权利的;三是人民法院、仲裁委员会生效的法律文书或者人民政府生效的决定等设立、变更、转让、消灭不动产权利的;四是权利人姓名、名称或者自然状况发生变化,申请变更登记的;五是不动产灭失或者权利人放弃不动产权利,申请注销登记的;六是申请更正登记或者异议登记的;七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由当事人单方申请的其他情况。以上情况以外的,均由当事人双方共同申请。

  6、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在几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

  答:不动产登记机构应当自受理登记申请之日起30个工作日内办结不动产登记手续,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7、在哪种情形下不动产登记机构不予登记?

  答:一是违反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二是存在尚未解决的权属争议的;三是申请登记的不动产权利超过规定期限的;四是法律、行政法规规定不予登记的其他情形。

  8、原有不动产权证书遗失、损害等,如何换发、补发?

  答:不动产权属证书或登记证明破损、填制错误的,当事人可以向不动产登记机构申请换发。不动产权属证书或证明遗失、灭失的,不动产权利人提出补发申请的,应当在公开媒体上刊发遗失、灭失生命,不动产登记机构方可补发。华西城市读本记者 杨莉 肖婷

[责任编辑: 马迪]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股 市
台湾| 大陆
    台股17日开盘涨44点 为8538点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