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房贷利息抵税为“旧闻新传”

2015-12-02 09:36 来源:今日早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受房贷利息抵税传言的影响,房地产板块昨集体爆发,其中万科A、保利地产、金融街等个股超过10只个股涨停。

  然而,提到要研究房贷利息抵税的意见性文件早在今年5月就已下发。5月份,国务院批转了发改委《关于2015年深化经济体制改革重点工作的意见》,提出要研究综合与分类相结合的个税改革方案,并将于2017年付诸立法。意见特别提到“完善税前扣除”改革,其中重要内容是增加住房按揭贷款利息支出等专项扣除项目。

  这也就是说,房贷利息可以在纳税前抵扣纳税所得额,对大部分来说,这可以为个人节省房贷利息15%到45%的钱。

  假设购房者A在一线城市购买总价250万元的普通住宅,首付50万元,剩余200万商业贷款贷20年,月均还款额将达13927.74元,其中5594.40元是利息支出。购房者A的税前月收入是2万元,按照现在的个税政策来算,扣除四金、税基等应纳税2459.02元,但是如果按揭贷款的利息支出可以在税前抵扣,那么其他条件不变的情况下,购房者A的应纳税额为1097.42元,减少1361.6元,相当于节省了利息支出的24%。

  相比于购买普通住宅的购房者,这条政策对于购买高档住宅且工资水平较高的人群减负效果更加明显。但因为涉及复杂的算法,具体方案在年内能否出台,并未可知。据证券时报

[责任编辑: 李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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