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买婚房却买到“凶宅” 房东被判退房

2016年09月12日 08:20:21  来源:新闻晨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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网络配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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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法院:被告隐瞒应予披露的信息,存在“沉默性欺诈”行为

  晨报记者 李东华

  在签订中介协议、支付房款和中介费后,意外得知原房东出售的房屋内曾发生过“不祥”事件。买家提出退房,最后双方闹上法院,而法院最终认定,房东存在沉默性欺诈行为,支持了买家的诉求。

  买进的婚房系“凶宅”

  两年前,原告肖某、潘某和被告杜某某通过中介居间介绍签订了《上海市房地产买卖合同》(以下简称《合同》),双方约定购买位于浦东新区环林东路某处房屋(以下简称系争房屋)。

[责任编辑:葛新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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