该负责人表示,2006年3月实施石油价格综合配套改革时,国家建立了四个配套机制,其中一个重要的机制就是对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给予补贴的机制,其目的就是为了缓解成品油价格调整对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的影响。
据统计,2006年、2007年、2008年,中央财政拨付农资综合直补资金分别为120亿元、276亿元和716亿元,对渔业(含远洋渔业)、林业、公交、农村客运(含水路客运)、出租车等行业的补贴资金分别为86亿元、150亿元和365亿元。今年1月份财政部、发展改革委等七部委局联合印发了《关于成品油价格和税费改革后进一步完善对种粮农民、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的通知》,8月份财政部、发展改革委和农业部等三部委联合印发了《关于进一步完善农资综合补贴动态调整机制的实施意见的通知》,进一步完善了对种粮农民、渔业、林业、城市公交、农村道路客运、出租车等部分困难群体和公益性行业补贴机制。这次成品油价格调整后,中央财政将按照上述补贴机制的有关规定,将补贴资金通过专项转移支付的形式及时下达到地方。
此外,各地将综合考虑成品油、液化气等调价和市场物价变动因素,继续做好城乡低保对象等困难群体基本生活保障工作。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