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3月7日电 7日,发展改革委副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朴民在解读《关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2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时表示,把CPI涨幅控制在4%左右的调控目标,既考虑了我国稳定物价总水平的有利条件,也考虑了要素价格上涨呈长期化趋势、成本推动价格上涨等不利因素,实现调控目标是有基础、有条件、有能力的。
李朴民表示,今年,还是要把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作为宏观调控的一项重要任务。国家在充分考虑客观条件以及需要和可能的基础上,提出了把居民消费价格涨幅控制在4%左右的调控目标。这既考虑了我国稳定物价总水平的有利条件,主要包括:当前我国总供给和总需求基本平衡,绝大多数产品供应充足,特别是粮食生产实现“八连增”,为保持物价总水平基本稳定奠定了物质基础。同时,引发物价过快上涨的短期因素也有所减弱,2012年的翘尾影响约为1.1个百分点,低于上年。
李朴民分析指出,制定4%左右的调控目标,也考虑了要素价格上涨呈长期化趋势、成本推动价格上涨的压力将持续存在、全球流动性仍比较充裕、输入性通胀影响等不利因素,同时也为疏导价格矛盾、推进价格改革留了一定空间。综合分析各方面因素,实现今年4%左右的调控目标是有基础、有条件、有能力的。
“今年,国家发展改革委将会同有关部门,按照中央的决策部署,认真落实《政府工作报告》提出的各项任务,坚持稳中求进的工作总基调,继续围绕保供应、畅流通、建机制、强监管,采取有力措施,努力保持价格总水平基本稳定。”李朴民说。(中新网财经频道据网络文字直播整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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