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网2月20日电 今日,国家发改委发布有关负责人就《“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答记者问,该负责人表示,从创新基础条件建设、重点领域创新能力、创新主体实力、区域创新能力布局、创新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到“十二五”末要达到的具体目标。要求农业、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能源和综合交通运输等产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
根据国务院的总体部署和要求,国家发展改革委和科技部牵头,会同教育部、工业和信息化部、交通运输部、环境保护部、农业部、铁道部、水利部、质检总局、知识产权局、中科院和工程院等单位,研究编制了《“十二五”国家自主创新能力建设规划》(以下简称《规划》)。
《规划》基于上述总体定位,在指导思想、总体部署、建设目标、重点任务和重要举措等方面,注重把握“四个结合”的原则。一是“远近结合”,要求着眼长远需求,把增强自主创新能力作为发展科学技术的战略基点和调整产业结构、转变发展方式的中心环节,对“十二五”期间支撑和服务科技经济社会发展的创新能力建设重点任务做出了部署,使创新能力建设与科技经济社会发展需求有机统一。二是“软硬结合”,既强调创新基础设施的建设和布局,也要求通过完善体制机制、加强制度文化环境建设,推进创新资源整合共享和全社会协同创新,加强基础设施建设与环境建设的有机衔接。三是“两手结合”,从推进创新能力建设的不同层面,要求体现“有形手”和“无形手”的特点,明确政府和市场作用的政策导向。重大科技设施建设、基础研究、创新环境建设等方面注重发挥政府的引导作用,重点产业创新能力培育、社会领域创新等方面注重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四是“内外结合”,在推进创新能力的建设布局、形成和提升方面,强调要利用国际国内的现有条件,加强创新资源的整合共享,提高开放创新的合作水平。
《规划》共分十个部分,主要包括建设基础与面临形势,指导思想、建设目标和总体部署,七个方面的重点任务及规划实施等。重点任务主要针对“十二五”科技创新、产业发展、社会服务和区域发展的重大需求,从创新基础设施、创新主体、创新人才队伍和制度文化环境等不同层面,以独立章节形式对创新能力建设进行系统布局,并通过总体部署把指导思想和各章节有机衔接起来。同时,兼顾创新能力建设不同重点领域的差异,通过设置建设重点专栏,进一步细化规划重点任务、重点工程和保障措施,以增强规划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公告指出,规划采用定性和定量相结合的方式,兼顾预期性和可考核性,分别从创新基础条件建设、重点领域创新能力、创新主体实力、区域创新能力布局、创新环境等五个方面,提出了到“十二五”末要达到的具体目标。
一是创新基础条件建设布局更加合理。投入运行和在建的重大科技基础设施总量接近50个,形成一批世界一流的科学中心。重点建设和完善100家国家工程中心,新建若干家国家工程(重点)实验室,认定一批国家级企业技术中心,产业技术创新、重大技术装备研制和重点工程设计的支撑条件更加完善。
二是重点领域创新能力明显提升。农业、制造业、战略性新兴产业、能源和综合交通运输等产业创新能力大幅提升,教育、医疗卫生、文化和公共安全等社会领域创新能力建设取得重要进展。
三是创新主体实力明显增强。企业技术创新主体地位进一步强化,大中型工业企业研发投入占主营业务收入比例达到1.5%,一批创新型企业进入世界500强。建成若干一流科研机构,创新能力和研究成果进入世界同类科研机构前列;建设一批高水平研究型大学,一批优势学科达到世界一流水平,关键核心技术的有效供给能力明显提升。
四是区域创新能力布局不断优化。初步形成东中西部分工协作、功能互补、多层次合作的区域创新体系。区域性创新服务平台建设得到加强。
五是创新环境更加完善。创新人才队伍结构更加合理,涌现一批高端创新人才、工程技术人才和创新服务人才,每万名就业人员的研发人力投入达到43人年。知识产权保护得到切实加强。每万人发明专利拥有量提高到3.3件,专利质量和专利技术实施率明显提高。
[责任编辑: 王君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