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天然气价改提速 发改委拟三年完成调价

2013-02-21 14:29 来源:西安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记者从相关知情人士处获悉,国家发改委今年价格工作的重中之重是天然气价格改革,将上调相关气价,并拟用三年时间完成天然气价格的上调。

  据记者了解,目前多地正在酝酿提高天然气价格。其中,浙江省预计将在三四月份上调天然气门站价格,计划量内的上调0.2-0.3元/方,计划量外的上调0.5-0.7元/方;江苏某些省市正在考虑提高天然气终端销售价格,最高上调幅度为0.7元/方;北京燃气集团正在考虑今年年中提高天然气门站价格;天然气井口价格也可能上调0.2-0.3元/方。长春燃气2月8日曾公告称,长春民用燃气价格调整听证会将于2月25日召开,拟将民用天然气价格由2元/立方米调整到2.8元/立方米;人工煤气价格拟由1.5元/立方米调整到2元/立方米。

  今年1月中旬召开的全国物价局长工作会议指出,在深化价格改革过程中要切实做到“四个坚持”,即坚持顶层设计和基层探索相结合、坚持“模拟市场”定价、坚持区分基本和非基本、坚持区分存量和增量。会议提出,2013年的价格工作要重点做好六方面的工作,包括坚持市场化改革方向,以成品油、天然气、铁路货运、医药等领域为重点,制定改革总体方案、路线图、时间表,深入推进价格改革;以及发挥价格杠杆作用,实行差别化价格政策,抑制能源资源不合理消耗,促进节能减排和结构调整。

  近期发布的《能源发展“十二五”规划》也要求,要完善能源价格机制,深入推进天然气价格改革,在总结广东、广西试点经验的基础上,建立反映资源稀缺程度和市场供求关系的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逐步理顺天然气与可替代能源比价关系,建立上下游价格合理传导机制;研究推行天然气季节性差价和可中断气价等差别性价格政策,页岩气出厂价格实行市场定价。

  此前,国家发改委于2011年12月26日起在广东省、广西自治区开展天然气价格形成机制改革试点,将“成本加成”为主的天然气定价法改为按“市场净回值”法定价,探索建立反映市场供求和资源稀缺程度的价格动态调整机制,即“模拟市场”定价机制。 据《证券时报》

[责任编辑: 王君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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