还有半个月就到清明长假,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还将继续实施。交通运输部新闻发言人今天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关于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交通部不再统一发文件规定,各省按照国务院文件规定陆续开始公布本省实施的具体时间和要求。
何建中表示,清明节即将到来,重大节假日小型客车免费通行政策已经实施了两次,取得了比较好的成绩。交通运输部门在管理实施当中,进行了有效的评估,春节期间去年十一黄金周,总体上效果更好一些,客运量没有去年十一黄金周那么多,平均每天交通的流量大概在1600多万辆次,是去年国庆长假的近70%。在春节期间,七座及以下小型客车的流量占高速公路交通总量92%,所以小型客车在重大节假日免收通行费的政策是有吸引力的,全国收费公路累计免收7座及以下小客车通行费近40亿元,达到39.32亿元,特别是集中在十个大的城市和30个旅游风景区,车辆更多一些。
何建中表示,按照国务院的规定,清明节也属于四个节日之一,交通运输部将按照国务院去年37号文件规定要求,认真落实好文件精神。交通运输部门将在总结前两次重大节假日免收小型客车通行费的经验的基础上,做好这一次通行管理服务。一些好的做法也将会延续,所以清明节期间,交通部不一定再统一发文件去规定,因为国家已经有文件,现行做法和办法也发过通知。最近,有几个省也已经开始公布本省实施的具体时间和要求,这个都是按照国务院文件规定要求具体化落实。
何建中表示,从监管服务上要重视和进一步加强,特别是做好各收费站分流、监管和服务工作,做好沿线服务区的服务和管理工作。另外,交通部门也将做好路网中心的监控和信息通报,包括应急会商的保障工作,所以应该总体上按照国务院文件要求延续过去的做法,总结好的经验,加强行业的监管,提供更好的服务,使这政策落实得更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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