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网太原12月23日电(记者王飞航)为促进土地节约集约利用,山西省人民政府近日出台《山西省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办法》,并将于2014年1月1日正式实施。据悉,该考核结果将作为山西省政府对各市分解下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重要依据,排名前三位的市将会被奖励一定数量的用地计划指标
山西省国土资源厅有关负责人表示,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将实行百分制,通过相关指标对设区市人民政府节约集约用地水平进行考核,主要包括亿元投入与产出耗地类指标和土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指标两大项,各占分值为60分和40分。
其中,亿元投入与产出的耗地类指标包括两类:一是亿元投入与产出耗地量指标,旨在考核各市当年亿元投入与产出消耗的建设用地面积,由“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消耗新增建设用地量”、“亿元GDP消耗建设用地量”和“亿元财政收入消耗建设用地量”3个指标组成;二是亿元投入与产出耗地下降率指标,旨在考核各市当年亿元投入与产出耗地量与上一年相比的下降程度,由“亿元固定资产投资消耗新增建设用地下降率”、“亿元GDP耗地下降率”和“亿元财政收入耗地下降率”3个指标组成。
此外,土地供应及开发利用指标,由“土地供应率”、“土地供后开发利用率”及“未利用地计划完成率”3个指标组成,旨在考核各市土地供应、实际利用及未利用地的开发水平。
据悉,山西省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考核将实行动态考核制度,每年第一季度对各市上一年度的建设用地节约集约利用水平进行考核;考核结果作为山西省政府对各市分解下达年度土地利用计划指标的重要依据,并根据各市的考核评价情况,分别对排名前三位的市奖励用地计划指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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