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日(30日),国家审计署公布了2012年全国政府性债务审计结果。结果显示,2012 年底全国政府性债务的总负债率为 39.43%。
截至 2012 年底,全国政府负有偿还责任的债务余额与当年GDP(518 942 亿元)的比率为 36.74%。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大多有相应的经营收入为偿债来源,只有在被担保人和债务人自身偿债出现困难时,政府才需承担一定的偿还或救助责任。审计结果显示,2007 年以来,各年度全国政府负有担保责任的债务和可能承担一定救助责任的债务当年偿还本金中,由财政资金实际偿还的比率最高分别为 19.13%和 14.64%。考虑以上因素后,2012 年底全国政府性债务的总负债率为 39.43%,低于国际通常使用的 60%的负债率控制标准参考值。(周素雅)
[责任编辑: 王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