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统计学会、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31日发布的监测报告显示,2012年我国东、中、西部及东北地区发展与民生指数分别为71.57%、60.35%、58.22%和62.04%,分别比上年提高了2.19、2.31、2.79和2.01个百分点。
国家统计局官网公布的这份监测报告说,为完善发展成果考核评价体系,纠正单纯以经济增长速度评定政绩的偏向,中国统计学会和国家统计局统计科学研究所对各地区发展与民生指数进行监测。
从分省(区、市)发展与民生指数来看,东部省(区、市)的指数相对较高,北京市2012年达到90.18%;而中、西部省(区、市)提高的幅度较大,“十二五”以来青海的发展与民生指数年均增长6.46%。详细监测结果可见国家统计局官网(www.stats.gov.cn)。
发展与民生指数评价指标体系包括经济发展、民生改善、社会发展、生态建设、科技创新和公众评价6方面,共42项指标。指数的计算与合成借鉴了联合国人类发展指数(HDI)等有关方法,指数介于0至100之间。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