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 骆倩雯)环保部昨天通报,为贯彻落实《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环保部与包括北京在内的全国31个省(区、市)签署了《大气污染防治目标责任书》,明确了各地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和重点工作任务。环保部每年将考核任务目标完成情况,对不合格的地区将通报批评,并约谈负责人,提出限期整改意见。
环保部相关负责人介绍,各省(区、市)空气质量改善目标是目标责任书的核心内容。京津冀及周边地区(北京、天津、河北、山西、内蒙古、山东)等地重点考核PM2.5年均浓度下降情况,其中,北京、天津、河北确定了下降25%的目标。
记者了解到,除空气质量改善目标外,目标责任书还包括《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的主要任务措施。对于京津冀及周边地区6省(区、市),目标责任书明确了煤炭削减、落后产能淘汰、大气污染综合治理、锅炉综合整治、机动车污染治理、扬尘治理、能力建设等各项工作的量化目标,并将工作任务分解至年度。目标责任书要求各地制定实施细则和年度计划,分解落实任务,细化到年度。北京去年已经发布了《北京市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并分解了84项重点任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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