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 日前,商务部发布2014年度第5号公告,公布了对太阳能级多晶硅(Solar-Grade Polysilicon)反倾销调查的终裁决定。
商务部最终裁定,在本案调查期内,原产于美国和韩国的进口太阳能级多晶硅产品存在倾销,中国太阳能级多晶硅产业受到实质损害,且倾销与实质损害之间存在因果关系。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反倾销条例》有关规定,经商务部建议,国务院关税税则委员会决定,自2014年1月20日起,对上述产品征收反倾销税。进口经营者在进口上述产品时,应依据公告中列明的各公司税率向中国海关缴纳反倾销税。(傅苏颖)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