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新社北京2月12日电 (彭大伟)中国海关总署12日宣布,在保留以美元计价统计数据的同时,今年开始全面以人民币计价发布各类货物贸易进出口统计数据。
从2013年起,海关总署在发布当年月度进出口统计数据时,便已增加发布以人民币计价的进出口总值、进口总值、出口总值、贸易差值等4个总量指标及其扣除汇率因素后的增速。此次则新增其他分项统计指标以人民币计价的数据。
海关总署新闻发言人、综合统计司司长郑跃声表示,这是为了适应国家深化改革和建立开放型经济新体系的需要,而国际上也有不少国家和地区一直以本币发布对外贸易统计数据。
12日当天,海关总署发布的1月外贸数据新闻稿已开始同时采用人民币和美元计价:
按人民币计价,1月份中国进出口总值2.34万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7.3%;而按美元计价,1月份中国进出口总值为3824亿美元,同比增长10.3%。
针对两种计价方式下增长率数字的不同,郑跃声介绍道,由于世界各主要币种间的汇率一直处于动态变化中,以人民币计价统计的同比增长速度和以美元计价的同比增速在具体数值、甚至增长或下降的趋势上都有可能不同,“需要提请数据使用者特别注意”。(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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