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国家外专局昨日发布《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管理办法》,强调培训团组在国外期间,原则上不赠送礼品,一律不安排宴请。
该办法还规定,因公需要出国培训60天以上的,伙食补助标准将由此前临时出国的80%,提高到和出国标准一致。该办法将于今年4月1日起实施。
禁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
办法要求,因公短期出国培训费用纳入预算管理。各单位安排因公短期出国培训项目应当实行经费预算先行审核,无预算或超预算的不得安排出国培训。
各单位不得组织计划外或营利性出国培训项目,也不得安排照顾性质、无实质内容、无实际需要及参观考察等一般性出国培训项目。培训团组在国外期间,原则上不赠送礼品,一律不安排宴请。培训团组严禁接受或变相接受企事业单位资助,严禁向同级机关、下级机关、所属单位、中国驻外机构等摊派或转嫁出国培训费用。
同时,对违规扩大出国培训费用开支范围、擅自提高出国培训费用开支标准、虚报套取出国培训费用等违纪行为,按有关规定处理。
除涉密内容和事项外,各单位应当将培训的项目、内容、人数、经费等情况,以适当方式进行公开。
未公开具体补助金额
办法解释说,因公短期出国培训,是指各单位选派各类专业技术人员和管理人员到国外进行90天以内(不含90天)的业务培训。
开支范围包括:培训费、国际旅费、国外城市间交通费、住宿费、伙食费、公杂费和其他费用。其中,培训费是指出国培训团组用于授课、翻译、场租、资料、课程设计、对口业务考察或业务实践活动等在国外培训所必须发生的费用。
除培训费外,各项开支与因公临时出国标准一致。这一规定和此前相比,费用有所提高。
按照2002年财政部、外交部出台的规定,短期出国培训在60天以内的,伙食补助按照临时出国标准进行;60天以上的,则按临时出国人员伙食费开支标准的80%执行。
但此次的办法并未公开具体补助金额。(记者蒋彦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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