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华社记者:十八届三中全会提出要落实税收法定原则,而我们知道我国目前的18个税种当中只有3个是通过人大立法的形式加以征收的,其余大部分的税收事务都是通过政府行政法规的形式加以规定。有不少人认为,仅凭一个条例就向老百姓征税,这样的做法显得决策随意性过大,我想请问发言人的是落实税收法定原则有没有时间表?
傅莹:进入新的时期,人大确实要更好地贯彻和落实税收法定原则。从做法上主要是:一是要推动刚才提到的税收暂行条例能够上升成为法律,尤其是一些经过实践检验比较成熟的、立法条件比较具备的,要尽快推进。二是要加强对新税种的立法工作。我看到一些讨论,社会上比较关心的房地产税、环境保护税,这方面的立法工作都在研究当中,也会注意听取社会上的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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