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的位置:中国台湾网  >  经贸  >  大陆经济  > 正文

中国互联网协会发出倡议书 推动落实网络销售无理由退货制度

2014-03-14 09:52 来源:新华网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华网北京3月13日电(记者王敏、张辛欣)新修订的《消费者权益保护法》15日将正式实施。为了推动落实该法确定的“网络销售七天无理由退货制度”“网络交易平台先行赔付及连带责任制度”等,中国互联网协会13日在京发布倡议书,号召网络销售服务提供商共同遵守倡议书,切实履行无理由退货的义务。

  据介绍,《中国互联网协会网络销售无理由退货倡议书》共八条,明确了网络销售经营者的法定义务,倡导网络销售经营者作出严于法定无理由退货制度且更有利于消费者的承诺;倡导网络销售经营者在相关网页的显著位置采用足以引起消费者注意的显著的文字、符号、字体等特别标识明示消费者,设置专门的程序提示消费者,并由消费者主动点击确认同意;倡导网络销售经营者销售根据商品性质不宜退货的商品时,设置专门的程序提示消费者,并由消费者主动点击确认同意;《倡议书》倡导网络销售经营者同时明示消费者无理由退货有关商品完好性的条件。

  中国互联网协会秘书长卢卫表示,倡议书立足行业健康持续发展,探索既能保护消费者权益,又能明确网络销售服务提供者责任的相关措施,倡导通过行业自律,来增强企业的服务意识。

  中国消费者协会投诉部主任张德志说,随着法律的实施,网络购物无理由退货制度不会对网络销售市场带来太大冲击,但在执行层面可能会遇到一些细节上的问题,希望在政策层面进一步研究细化。

[责任编辑: 杨丽]

视 频
  1.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称“穷得只剩钱”

    浙江惯偷钞票点烟被抓

      近日,浙江义乌一名男子在网上不断炫富,还用百元大钞点烟...

  2.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江宜桦重申彻查岛内油品市场

    关注台湾食品油事件

股 市
台湾| 大陆
    台股17日开盘涨44点 为8538点
服务专区

投资流程办事指南往来手续联系我们Q&A

关于我们 | 本网动态 | 转载申请 | 投稿邮箱 | 联系我们 | 版权申明 | 法律顾问
京ICP证130248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391
网络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7219号
中国台湾网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