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北京4月11日讯 记者胡建辉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近期组织对宣称祛痘/抗粉刺和美白/祛斑类化妆品进行国家监督抽检。标示为“二月白神奇粉刺露”等6批产品检出禁用物质,其中两批产品同时检出限用物质超标。
这6批产品分别是:标示为中国广西桂林二月白化妆品厂生产的二月白神奇粉刺露(检出氯霉素、甲硝唑);标示为桂林市二月白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二月白粉刺露(检出氯霉素);标示为桂林市二月白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生产的二月白神奇粉刺露(检出氯霉素);标示为深圳优迪化妆有限公司生产的白里透红美容套装[汞超标(祛斑);检出苯酚(美白)];标示为韩国·韩雪伊人国际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生产的大长今高柔美白AB套装[汞超标、检出苯酚(日霜、晚霜)];标示为广州莊典生物科技有限公司、广州谭氏化妆品实业有限公司生产的羽晴美白祛斑乳霜(检出氢醌)。
国家食品药品监督管理总局要求对通报的不合格产品一律下架并停止销售。对中国广西桂林二月白化妆品厂、桂林二月白美容保健品有限公司、深圳优迪化妆品有限公司和韩国·韩雪伊人国际化妆品(深圳)有限公司涉嫌无证生产行为及其生产的全部产品依法查处。追查制售假冒伪劣化妆品的黑窝点,严厉打击违法违规行为;涉嫌犯罪的,移交公安部门查处。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