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央行就第三方支付额度征求公众意见到暂停二维码和虚拟信用卡支付,从8家第三方支付被要求停接新商户到近日的“10号文”的出台,如今的第三方支付公司被彻底的挡在了大额支付体系之外。
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崔毅龙在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表示,最近监管层的一系列做法,都是在对第三方支付公司重新进行定位,近些年来,支付宝的强势与占有的市场份额让银行与监管层侧目,但更为深层次的原因是,随着消费者的线上购买力的日渐强大,支付宝已经渗入到了大额支付体系当中,这是监管层所不允许的。
据《证券日报》记者了解,最早第三方支付是作为银行的外包业务出现,小额支付系统对于银行来说成本较高,将这部分业务外包也可以提高效率。此后,第三方支付公司与银行的合作更为紧密,商业银行也从与第三方支付公司的合作中收获颇多,包括扩张存款规模、增强创新力、促进资源共享。
崔毅龙告诉记者,支付宝从线上业务介入大额支付让监管层十分担忧,“10号文”的出台对小公司影响不大,对支付宝、财付通之类的大公司的影响可能会大一些。
汇付天下对“10号文”回应称,规定进一步厘清了商业银行和第三方支付机构各自的责任,对合作中的具体内容进行了细化,使合作有可执行的细则,并完善了监管的空白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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