财政部、中国民用航空局日前联合印发《关于加强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有关事项的通知》,从今年6月1日起,我国将在全国逐步实施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出国选择国内航空公司。
为何要推进这一改革?今后公务出行该如何购买机票?国际航线购票有哪些新规定?财政部国库司(政府采购管理办公室)与中国民用航空局财务司有关负责人回答了记者提问。
新规剑指公务机票购买违规
我国曾对公务机票购买有过一些原则性规定,但近年来随着各航空公司航班机票定价机制、销售方式及国际航线联运的发展变化,这些规定已难适应规范管理的需要。
两部门指出,目前在公务机票购买中,选择购买全价机票和非国内航空公司航班机票的现象较为普遍,甚至还出现个别单位采取伪造因公出国凭证、虚开发票等手段套取国家资金等问题。
为此,根据中央八项规定以及《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等工作要求,借鉴国外通行做法,两部门推出了公务机票购买管理改革,实现规范公务机票购买行为、压缩政府行政成本、支持国内航空公司发展的改革目标。
实现公务机票购买“双折扣”
此次改革的核心思路可概括为实现公务机票购买的“双折扣”。主要做法就是公务人员根据公务行程安排和机票市场价格情况,自行选择航空公司航班,航空公司按合同约定在市场折扣票价基础上再给予一定折扣。
目前,政府采购机票优惠率为:对于市场折扣机票,国内、国际公务机票为市场折扣票价的9 .5折优惠;对于市场全价机票,则分别为全价票价的8.8折、8.5折优惠。
两部门表示,这种统一折扣优惠是通过采购谈判方式确定,不同年度可能会发生变化,有关变动情况将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及时发布。
此外,为保证“双折扣”机制的实施,新规打破了销售渠道垄断。公务人员既可选择任意一家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公布的具备中国民航机票销售资质的机构购票,包括各航空公司直销机构和代理销售机构,也可使用公务卡在政府采购机票管理网站上直接购票。
两部门指出,总体上看,改革后的公务机票价格会低于社会其他同舱位票价,但并不总是社会最低票价,一些销售机构出于特殊营销策略销售的低于航空公司基准票价的机票就不包括在公务机票的购买范围内。
两部门表示,随着改革的推进,还会与各航空公司协商谈判,逐步调整公务机票的定价机制,使改革既有利于节约行政成本,又有利于国内航空公司的发展。
因公出国要选择国内航空公司
此次改革体现了对国内航空公司的支持。两部门对因公临时出国机票购买作了明确规定,除《通知》中规定的特殊原因并经单位内部核准情形外,对于目的地国家(地区)有国内航空公司直达航班的,要求选择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出入境;无直达航班的,则应当选择国内航空公司航班到达的最邻近目的地国家(地区)进行中转。
两部门表示,目前我国航空公司航线已覆盖到世界各大洲大多数国家的中心城市,这一规定有利于国内航空公司国际航线的稳定与拓展。
两部门明确,此次改革的实施对象是各级国家机关、事业单位和团体组织使用财政性资金的公务人员,涉及的单位、人员数量众多,一些改革配套工作要同步展开,需要分步推进。
按时间安排,中央预算单位从2014年6月1日起开始实施,省级预算单位在2014年底前实施,地市级及以下预算单位在2015年底前全部实施。
两部门要求,地方财政部门作为改革的牵头部门,要组织做好相关准备工作。改革推开后,各级财政部门还要加强对公务机票购买的监督检查,特别是要会同本级外事、审计等部门,将出国机票购买情况纳入因公出国情况联合检查的工作内容。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