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电改停滞十二年后再起航 新轮电改需平衡多方利益

2014-06-05 10:46 来源:证券日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有业内人士称,电力体制改革10多年来唯一做的就是实施了“阶梯电价”,也被许多用电大户认为是“变相上调电价”

  ■本报记者 唐振伟

  5月27日,国家电网披露的混合所有制方案称,向社会资本开放分布式电源并网工程和电动汽车充换电设施两个市场领域。此举是这家自然垄断类央企首次向社会资本开放市场,预计将促进分布式电源和电动汽车发展,到2020年撬动2000亿元市场规模,同时拉动国内生产总值增长7800亿元。

  但这一改革方案也被能源业内指不如中石油、中石化的混合所有制改革更彻底,让对国家电网混合所有制改革充满期待的业内人士略感失望。

  今年3月份,有报道称,国家能源局牵头制定的新电改方案已经上报国务院,电力体制改革再次提上日程,业内重新对停滞多年的电改燃起希望。

  据了解,新方案以电网逐步退出售电和大用户直购竞价上网为主线;先是电网要逐步退出售电,其次是电网财务或调度择其一独立。此外,电价市场化方面则是建立多买多卖的电力市场,通过大用户直购试点放开上网电价和销售电价。

  早在2002年,国务院以国发[2002]五号文件下发《电力体制改革方案》(即五号文),提出政企分开、厂网分开、主辅分离、输配分开、竞价上网的电改方向。2003年,电价改革方案也出来了。但是此后整整12年,除了厂网分开得以实施,各种电力改革的动作和口号层出不穷,包括竞价上网、大用户直购电试点等等,但最终都因为种种原因未能很好的推动下去。

  电改推进

  或需改变国网企业属性

  中国能源经济研究院研究员陈哲接受《证券日报》记者采访时分析表示,当前电改的最大阻力可能来自于国家电网,如果把国家电网拆分为几个公司,形成相应的竞争机制;或者直接划归为社会公共服务事业,取消其企业属性,电价问题,新能源发电上网、并网难等问题或将迎刃而解。

  公开资料显示,风电、光电等新能源发电上网困难已经影响了新能源行业的发展,中西部地区风电弃风现象非常严重,火电窝电现象也非常严重。有数据显示,由于电力外送通道不畅,内蒙古存在着严重的“窝电”现象,超三成火电闲置,风电弃风率更是高达20%-30%。

  陈哲介绍称,2002年以来,电改唯一得以实施的就是厂网分离,其关键在于国家电网一家垄断,一家独大,作为上游电厂的买方,和作为下游用电大户的卖方,话语权过于强大,在未来多条特高压线路相继建成后,国家电网的垄断地位会更加巩固,可能会更加强势,因此如果电改不触碰国家电网的垄断地位,不改变“追逐利益最大化”的企业属性,未来的电改就仍不容乐观。

  国内某大型电力企业一位不愿具名的人士也向《证券日报》记者称,电力体制改革10多年来唯一做的就是实施了“阶梯电价”,也被许多用电大户认为是变相上调电价;事实上,国家电网的厂网分离做得也不够彻底,仍然把持着一些赚钱的电厂和风电项目。

  从电力企业来讲,大多对最近提出的电力体制改革新方案并不抱太大的希望,上述人士认为,国家电网上马多条特高压线路就是为了防止国家电网公司被分解,更强化了其垄断能力。

  与特高压输电相比,分布式发电或许是更好的一个发展方向。上述业内人士称,目前特高压输电线路建设在业内仍存有很多争议,一方面是因为特高压前期投资非常巨大,投资回报周期很长;另一方面是因为特高压线阻很大,输电过程中损耗比较大。

  电改需

  平衡各方利益

  十八届三中全会报告指出,“完善主要由市场决定价格的机制。凡是能由市场形成价格的都交给市场,政府不进行不当干预。推进水、石油、天然气、电力、交通、电信等领域价格改革,放开竞争性环节价格。政府定价范围主要限定在重要公用事业、公益性服务、网络型自然垄断环节,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监督。完善农产品价格形成机制,注重发挥市场形成价格作用”。

  对于未来电改的方向,依据政府工作报告,需要“准确界定不同国有企业功能。国有资本加大对公益性企业的投入,在提供公共服务方面作出更大贡献。国有资本继续控股经营的自然垄断行业,实行以政企分开、政资分开、特许经营、政府监管为主要内容的改革,根据不同行业特点实行网运分开、放开竞争性业务,推进公共资源配置市场化。进一步破除各种形式的行政垄断。”

  有分析称,浙江的工商业用电最终实际价格普遍在1元/度以上,而当地的火电上网标杆电价在0.4元/度左右。从电厂发出电,到工商业用户最终用上电,这近0.6元/度的价差基本都到了国网的口袋中。相比较而言,美国的工厂在与发电企业签订供电合同时,电价大多在0.04美元/度,折合成人民币,每度电不到0.3元。

  另有电厂人士认为,从电改的大方向上,需要平衡多方利益,应注重社会用电量的供需平衡,通过价格杠杆鼓励节能降耗,抑制高耗能、高污染企业用电,从而实现节能减排,改善环境等目标。

  中投顾问能源行业研究员宋智晨向《证券日报》记者称,电力改革牵一发而动全身,国家有关部门、地方政府、电网公司、发电企业、用电企业、普通居民都是利益相关者,电改以市场化为原则的改革方向必然会遭遇各方面的层层阻挠,核心环节无法突破符合我国基本国情。同时,电力改革、国企改革、政府职能调整等工作需同步开展,单纯落实电改政策显然很难取得预期效果。

[责任编辑: 林天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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