韶关一名生意人为资金周转想了馊主意
(记者卜瑜 通讯员汪次安、蒋玉鹏)韶关市始兴县的生意人李某,因生意资金周转困难,于是利用非法渠道试图把住房公积金“套现”。他找到当地有名的“能人”黄某,并付其4万多元手续费,不料“套现”失败。李某于是将黄某告上法庭,诉请法院判决他返还4万多元手续费,却被法院驳回。
去年5月,原告李某和被告黄某口头约定,由黄某提供提取公积金所需的材料,李某支付47000元手续费给黄某。当年7月,李某依约支付了47000元。不料,黄某始终未能帮李某套取到公积金,却又不肯将收取的手续费退回给李某。近日,李某起诉,认为黄某违约应把收取的手续费共计47000元退还。
始兴县法院经审理认为,由于双方没有签订书面协议,原告在尚未确定能够提取公积金的情况下,就先行支付大额手续费给被告,不符合常理。所以法院对原告的请求不予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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