30多岁的她就成为业界明星,成功挤进中国保险代理公司十强,被称为保险界的“美女高管”。但这光环随着公司“长线短做”的经营模式资金链的断裂,这个“创新模式”的设计者仓皇出逃。今天上午,市一中院第一法庭开庭审理泛鑫公司实际控制人陈怡等涉嫌集资诈骗案。和陈怡一起走上被告席的还有其恋人、泛鑫公司顾问江杰。
公诉:诈骗集资数额巨大
上午9时30分,陈怡和江杰一起被带上法庭。陈怡回答公诉人提问时显得很平静。
根据检察机关指控,2010年1月至2012年12月,陈怡分别伙同被告人江杰和谭睿(另案处理)以挂靠、收购等方式先后实际控制了泛鑫保险、浙江永力保险代理有限公司湖州分公司(以下简称:浙江永力)和杭州中海盛邦保险代理有限公司(以下简称:中海盛邦)。陈怡还与谭睿合谋,将保险公司的20年期寿险产品虚构成年收益10%左右的1年至3年期保险理财产品,骗取投资人资金,并将骗得的资金谎称为泛鑫保险代理销售的20年寿险产品的保费,通过保险公司手续费返还的方式套现。
2010年2月至2013年7月,陈怡、江杰先后以泛鑫保险、浙江永力和中海盛邦名义,与昆仑健康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浙江分公司、幸福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上海分公司和浙江分公司等多家保险公司签订了销售保险产品的“保险代理协议”,并招聘400多名保险代理人或通过银行员工在苏、浙、沪等地向4433人推销上述虚假的保险理财产品计人民币13亿余元,并利用上述手续费返还方式套取资金10亿余元;至案发,造成3000多名被害人实际损失8亿余元。
2013年7月28日,陈怡、江杰在将4999.8万元港币转至香港后,携带83万欧元等巨额现金和首饰、奢侈品潜逃境外。
检察机关认为,陈怡、江杰以非法占有为目的,使用诈骗方法非法集资,数额特别巨大并且给国家和人民利益造成特别重大损失,其行为均触犯了《刑法》,应以集资诈骗罪追究刑事责任。
自辩:认为自己不是诈骗
法庭上,陈怡对被指控的犯罪事实并没有异议,但认为自己的行为只是侵占了公司财物,应构成职务侵占罪。对于“长线短做”的营销模式,她认为并非蓄意诈骗,而是希望通过引进风投、上市等方式补上资金“漏洞”。
2013年6月,发现公司资金链断裂后陈怡决定和“恋人”江杰远走他乡,尽管对方已有家室。在庭审中,陈怡多次为“恋人”辩白,表示对方并不清楚公司的财务情况和业务模式,只负责战略和吸引风投等方面。
截至上午11时,该案仍在审理中。
[责任编辑: 杨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