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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反垄断打出密集组合拳 逐步迅速与国际接轨

2014-08-07 08:46 来源:钱江晚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中国政府近期对奥迪、克莱斯勒、奔驰、微软、高通等多家跨国企业发起密集反垄断调查,释放出三大强烈信号—重视保护消费者权益,执法工作常态化和行政执法、司法诉讼双管齐下。这表明,在反垄断问题上,中国起步虽晚,但正在逐步并迅速地与国际接轨。

  发改委:克莱斯勒、奥迪近期将受罚

  国家发改委秘书长、新闻发言人李朴民6日说,目前上海市发改委对克莱斯勒、湖北省物价局对奥迪的调查已经接近尾声,现已查明两家企业确实存在垄断行为,近期将会受到相应处罚。

  李朴民说,上周江苏省物价局反垄断分局已对苏州、无锡等五个城市的奔驰经销商进行了反垄断调查。8月4日,上海市发改委、江苏省物价局所属的反垄断局对奔驰公司上海办事处进行了调查。奔驰是不是存在垄断行为,目前正在调查取证。

  他介绍说,近日,发展改革委已完成对日本12家企业实施汽车零部件和轴承价格垄断案的调查工作,并将依法进行处罚。具体结果和进一步信息将于近日公布。

  工商总局:继续对微软进行反垄断突击检查

  根据《反垄断法》规定,工商总局6日组织北京、辽宁、福建、湖北等4省市工商执法人员对微软公司在中国内地的一个经营场所、一个其他有关场所,即微软(中国)有限公司尚未完成检查的部门和人员及承担微软公司财务外包的埃森哲信息技术(大连)有限公司同时进行突击检查。目前,检查还在进行中。

  据了解,2013年6月,工商总局根据企业举报反映微软公司存在对其Windows操作系统和Office办公软件相关信息没有完全公开造成的兼容性问题、搭售、文件验证等问题,涉嫌违反我国反垄断法的情况进行了核查。

  7月28日,专案组对微软公司在中国内地的四个经营场所,即微软(中国)有限公司以及上海、广州、成都的分公司同时进行反垄断突击检查。

  8月4日,专案组对微软全球副总裁玛丽·斯纳普女士一行进行反垄断调查询问,并正告微软公司要严格遵守中国法律,不得干扰、阻碍案件调查,保证案件调查的客观公正。此前,微软公司承诺,将全面配合调查。

  中国反垄断:起步虽晚,已在迅速与国际接轨

  中国《反垄断法》从2008年8月1日生效至今仅有6年,还是一种全新的法律制度,而世界反垄断已走过百年多历史。反垄断法在世界大多数国家和地区经济中都扮演着重要角色,包括中国在内,立法的核心目标都是保护消费者合法权益,即消费者是直接受益者。

  反垄断调查并没有行业范围限制。但纵观全球,包括中国在内,监管部门调查重点往往是那些与消费者切身利益直接相关的行业。中国政府近期发起的反垄断调查涉及食品、药品、电信、互联网、汽车等行业,均与百姓日常生活密切相关。不论外资企业,还是内资企业,都不允许跨越垄断红线、损害消费者权益,这正是切实保护消费者权益的国际通行做法。

  中国反垄断在立法、执法、司法实践方面已经发出了加大反垄断执法力度、维护公平竞争市场环境和保障消费者权益的强烈信号。但中国仍然处于起步阶段,继续与国际做法接轨,学习有益经验,中国反垄断能走得更远,从而建立起更加公平公正、竞争有序的市场环境。

  他山之石:欧美反垄断常态化

  欧美国家早已建立常态化的反垄断执法工作机制。最早的反垄断立法在美国,可追溯至1890年颁布的《谢尔曼法》和1914年颁布的《联邦贸易委员会法》及《克莱顿法》。据统计,美国司法部反垄断局仅去年就发起了92项反垄断调查。

  目前,中国反垄断执法主要集中在行政执法领域,在司法诉讼方面较为薄弱。欧美成熟的反垄断司法实践表明,反垄断诉讼是执法的重要补充,既能加大处罚力度,也能让消费者得到更好赔偿。例如在美国,除监管机构的调查外,受损企业或普通消费者也可直接对涉嫌垄断企业提起民事诉讼,并要求三倍的损失赔偿,极大激励了消费者参与反垄断诉讼的积极性。除民事处罚外,美国司法部门近年来针对一些串通投标、合谋操纵价格的垄断行为还加大了刑事处罚力度。

  目前,中国已经与美国、欧盟、韩国等多个国家和地区签订了合作备忘录,与相关机构开展反垄断交流合作。在近期反垄断调查中,被中国政府最近列为反垄断调查对象的不少企业在其他国家也遭遇过反垄断调查。例如,微软曾在美国和欧洲面临垄断指控并为此支付了巨额罚金;高通公司在欧洲和韩国也接受过监管机构的反垄断审查。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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