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教育部回应高校涨学费:在可承受范围内

2014-08-22 09:31 来源:新京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原标题:教育部回应高校涨学费:在可承受范围内

  新京报讯 (记者许路阳 实习生黄小雨)继媒体连续聚焦宁夏、江苏等省份高校学费上涨后,昨日,教育部正式做出回应,称目前高校收费水平基本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

  据教育部统计,截至目前,调整高校收费标准的省份不到1/3,已有天津、江苏、宁夏等9省份调整,另有浙江、广东、山西等6省份正在启动调整收费标准程序。各省不同专业的涨幅不同,多在20%至35%之间,但宁夏文史、理工、医学类涨幅均超50%,医学类更是增长了76%。

  不过,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认为,虽然宁夏这次涨幅相对较大,但由于原来收费标准偏低,新标准的绝对数并不高,各省份也严格履行了规定程序。

  调整后的高校学费标准,一般专业维持在4000元至6000元之间,艺术类专业在7000元至12000元之间。按照高校学费占当地居民家庭收入比进行分析,该负责人称,新标准占当地城镇居民家庭户均收入的比例均低于8%,最低的是江苏,为5.6%;占当地农村家庭户均收入比例最高的是湖北和广西,为21%,最低的是天津,为9%,“总体来看,目前的收费水平基本在城乡居民可承受范围之内。”

  另据新华社报道,该负责人强调,在学费调整过程中,各相关省份均能按照国家规定,严格履行成本监审、价格听证、收费公示等程序,努力做到科学核定生均培养成本、广泛征求社会各方意见、主动公开收费标准。

  焦点1 涨价后如何帮贫困学生?

  涨价地区的贫困学生能否上得起学,是公众关注的焦点之一。

  教育部财务司负责人称,在严格落实国家现行各项资助政策的同时,涨价省份均要求高校从学费收入中提取经费,加大学生补助力度,“保证不发生因为学费上涨导致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上不了学的现象。”

  焦点2 高校收费信息能否公开?

  有不少市民表示,高校学费要透明,要“涨得明白”。“要公开高校收费信息。”该负责人说,按照十八届三中全会的要求,要逐步把学校的所有经费收支情况向师生、社会公开,主动接受监督,保障学生家长对财政经费、学费收入等经费使用情况的知情权,保证教育经费从分配、使用到评估都在阳光下运行。

  新京报记者 许路阳 实习生 黄小雨

[责任编辑: 杨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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