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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三板做市商启动 谁是真正赢家

2014-08-23 08:26 来源:北京商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的实施已进入倒计时阶段,启动时间已正式敲定为8月25日。做市商真的来了,券商、挂牌企业、投资者这些市场主体,谁会是最大的赢家呢?

   券商:收益大于风险

   做市转让,即由具备一定实力和信誉的独立证券经营法人作为特许交易商,不断向公众投资者报出某些特定证券的买卖价格,并在该价位上接受公众投资者的买卖要求,以其自有资金和证券与投资者进行证券交易。作为新三板做市商制度的核心角色,券商备受关注。

   “收益最大的肯定是券商。”大同证券高级投资顾问付永翀在接受北京商报记者采访时直言,“相对在主板市场进行新股发行业务来说,做市商除了佣金收入外,还可以得到买卖差价的投资收益。”

   招商证券分析师也发布研报称,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将对新三板市场带来革命性的变化,虽然短期盈利难以显现,但中期有望提升收入20%。假设未来新三板成熟状态达到1万家挂牌公司,每家公司市值约1亿元,按照每年50%的换手率、万分之八的佣金和2%的做市差价(预计主办券商买卖差价达不到5%的上限)计算,券商可实现110亿元左右的收入,占2014年券商行业总收入的7%。

   “同时,未来随着流动性的提升,挂牌公司估值和换手率逐步增加,券商也将得到更多新的机会。”南方基金首席分析师杨德龙认为,无论市场交易情况能否马上活跃,券商的收入都会增加。

   当然,参与做市转让业务的券商也存在一定的风险。由于做市券商会受10万股的库存股限制,即每家做市商持股数不得低于10万股,所以券商在得到股票后,如果报价得不到投资者的认可,那券商就有可能会亏钱。

   据了解,根据相关政策,做市业务可以通过四种方式获得公司股票:挂牌公司定向增发、挂牌公司在新三板转让、股份在挂牌前转让以及其他合法方式。

   挂牌企业:百利而无一害

   新三板推出做市商制度的目的就是为了充分发挥资本市场的价格发现功能,从而改善资本市场的流动性。这样说来,做市商最直接的受益者其实是千余家在新三板挂牌的企业。

   据统计,截止到8月21日,新三板公司挂牌企业已达到1038家,总股本合计429.42亿股,但是成交笔数只有930笔,合计成交5.04亿股,金额38.19亿元,换手率只有1.2%。业内人士认为,做市商转让启动后,挂牌企业在自身的估值定价以及再融资方面都会有所改善。

   北京德恒(天津)律师事务所律师赵小岑认为,做市商制度实施后,券商为提高做市收益以及吸引投资者,会利用其专业知识对挂牌企业的股票进行合理估值,在有一个合理定价的基础上,挂牌企业的股权也会更加清晰。

   “更重要的是,有做市商来承销股票,挂牌企业也多了一个融资渠道的保障。原来,由于没有办法定价,银行对中小企业的抵押或质押股权也很谨慎,定价不清晰会造成坏账。有了做市商,通过做市制度进行交易后,银行可以通过风控体系来确定贷款能不能放。”赵小岑分析称。

   需要注意的是,并不是所有的挂牌企业都会成功找到做市商,一般而言,资质好、成长性高、价格低的挂牌公司在做市业务中更受青睐。

   投资者:交易成本大大降低

   新三板做市商制度实施后,给市场带来的最直接影响是交投将变得活跃,而交投活跃会使投资者的交易成本大大降低。

   当做市商对股票进行准确估值后,股票价格更接近于真实价格,这样就提升了投资活动的安全性,投资者的利益也可以得到保护。为吸引更多的投资者,做市商之间缩小报价价差等竞争策略对投资者而言无疑是一个利好。

   “交投清淡的情况下,投资者进行股权买卖是很麻烦的,想买就要提高价格,想卖还需压低价位,买卖成本比较高。相对协议转让方式来说,做市商转让会提高交易的效率,投资者进行买卖时也比较容易撮合。同时,投资者还可以通过手中的优质资产获得溢价收益。”杨德龙表示。

   “原来新三板市场活跃度不够,不像A股一样面向普通的投资者,它的对象主要是机构投资者。”在赵小岑看来,交易被盘活以后,投资者还将获得比较好的退出机制,“在协议转让方式下,成交量低、交易过程复杂,投资者想退出很困难,然而当交易量大起来,投资者的投资渠道就宽了。”

   对于正处在扩容高峰期的新三板来说,做市商制度的推出将会带来实质性的跨越。起步阶段,做市商制度初期影响有限,但是经过一段时间的市场培育期后,随着参与挂牌企业的增多,做市商的规模将会扩大。

[责任编辑: 杨永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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