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网财经9月6日讯(记者陈娟娟)备受资本市场瞩目的沪港通正渐行渐近,而“深港通”何时“接棒”也成为市场关注的热点。周五,证监会新闻发言人邓舸在例行发布会上表示,证监会正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推进沪港通税收政策工作,争取相关问题尽快解决。在沪港通试点取得经验的基础上,证监会支持深港两所进一步加强合作,深化和丰富合作的方式和内容,共同促进两地资本市场健康发展。
邓舸表示,本次互联互通机制试点,初期由沪港通先行先试,有利于平稳推进两地市场的开放,沪港通是自主商业谈判的商业模式,目前市场各方面正在准备沪港通的工作。有媒体将沪港通想到了深港通,合理合情,证监会支持深港通的工作,支持两地的开放发展。
他指出,目前市场各方面正在集中精力做好沪港通试点启动的各项准备工作,以确保沪港通顺利平稳启动。证监会改革开放成功的重要经验就是渐进式改革,先试点,总结经验,再逐步推广。资本市场的开放必然也是走这样的路子。
对于此前有消息称,港交所要求推迟沪港通项下资本利得税实施时间。邓舸表示,沪港通是加强两地资本市场联系、推动资本市场双向开放的重要尝试,证监会在正式启动沪港通工作时,就把相关税收问题的研究论证与政策协调作为重点工作,并得到了财税部门的大力支持。由于沪港通税收问题涉及现行法律法规,政策性强、影响面广,既要坚持税收政策的公平性、严肃性,又要兼顾沪港通业务的创新性、开放性,相关税收政策需要综合考虑多种因素后慎重决策。证监会正在积极协调配合有关部门推进这项工作,争取相关问题尽快解决。
邓舸说,在今年4月11日新闻发布会上证监会回答记者提问时曾谈到,本次股票交易互联互通机制试点暂未纳入深交所有几点考虑:一是这种互联互通是新事,需要先试点。初期由沪、港交易所先行先试,在实践中不断完善相关制度安排,有利于平稳推进我国资本市场对外开放。二是上海与香港两地市场估值水平较为接近,沪港通对两市场估值水平影响相对较小,有利于防范风险,确保试点平稳起步。三是沪港通模式是沪、港交易所通过自主商业谈判选择的合作方式,体现了两所基于自身定位和发展需求的合作意愿。
另外,针对有关内地券商向香港客户提供研究服务时是否需要申请相关牌照的相关问题,邓舸回答说,内地券商向香港客户研究服务分为两种情形,一是,在内地向香港客户提供研究服务;二是在香港向香港客户提供研究服务。
邓舸介绍称,第一种情况,内地券商在内地向香港客户提供研究服务的,应当取得证券投资咨询业务资格,提供研究服务的从业人员应具有证券投资咨询执业资格。如不涉及在香港市场经营相关业务,例如不在香港市场提供收费研究服务、研究报告不以香港市场投资者为特定发放对象,原则上内地券商无需再另行申请牌照。
而对于第二种情况,内地券商在香港向香港客户提供研究服务不属于证监会管辖范围,应遵循香港监管机构关于牌照管理、信息披露等方面的有关要求,向香港监管机构申领有关牌照,合法合规经营。
[责任编辑: 李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