利用办理退货服务的计算机漏洞,北京某百货公司收银领班伙同同事两年间侵占公司600余万元。昨天,东城区人民检察院通报案件详情,被告人胡某、聂某两人构成职务侵占罪,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九年六个月和有期徒刑五年。
商场异常退款600多万
2013年6月,北京某百货公司财务人员核对账目时发现,其公司发行的购物充值卡出现金额异常巨大的退货操作,仅去年5月就退款209万元。百货公司随即开展自查,并向公安机关报案。
经调查,商场首次发生购物卡异常退款情况是在2011年7月,金额是1000元。直至案发时,两年间异常退款金额高达600余万元,操作程序涉及多个收银员工号。难道这是一个团伙犯罪?公安机关通过调取监控录像及相关财务记录,逐渐缩小怀疑范围,最终将犯罪嫌疑人锁定为商场收银领班胡某,并将已辞职的胡某抓获。
胡某供述,自己在2011年7月至2013年5月担任某百货公司收银员领班期间,利用商场计算机系统漏洞,通过办理虚假退货操作,将576万余元钱款打到自己搜集来的废弃购物卡内,再将购物卡打折卖给“黄牛”。
经过公安机关进一步深入调查,发现商场收银员聂某也有犯罪嫌疑。后查明,胡某还曾伙同聂某共同侵占百货公司钱款总计29万余元。
偶然发现计算机漏洞
据胡某称,她发现计算机系统漏洞也是偶然,有一次她正给客户办理退款业务,突然遇到电脑死机,退款业务虽可正常办理,但数据没有上传系统,胡某随即动了歪心思。
过了几天,胡某找到一张废弃购物卡,将1000元退到这张购物卡内,并迅速删除相关数据。接下来几天,核算部并没发现这笔错账。过了一个多月,胡某再次以同样手段转出两个5000元,并以9.4折价钱卖给“黄牛”。这三笔异常退款直到当年年底也没被商场发现,胡某的胆子这才大了起来。进入2013年后,胡某开始疯狂作案,天真的她以为谁也不会发现,并用侵占来的钱在郊区购置了三套房产。
■检察官提示
单位应做好内控管理
检察官贾嘉楠提醒,近年来公司内部人员利用职务便利侵占本单位钱款的案件时有发生,内部人员深谙公司内部管理制度、操作系统上的漏洞,利用经手、管理款物的便利进行犯罪活动,隐蔽性强,有关单位往往是遭受巨额财产损失后才有所发觉。
贾嘉楠提示,为避免此类案件发生,企事业单位除对单位内部人员进行纪律警示教育之外,更重要的是做好内控管理工作,一方面严格落实内部财会制度、操作流程的规范,定期抽查、检查;另一方面要对计算机操作系统上可能存在的缺陷进行排查,从源头上堵住漏洞,控制风险。
[责任编辑: 宿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