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取消限购符合分类调控 房贷政策也应抓紧调整

2014-09-23 10:21 来源:证券时报 字号:       转发 打印

  随着南京限购的全面取消,如今全国仍执行限购的城市仅剩珠海、三亚和四个一线城市。预计珠海和三亚取消限购指日可待,而四个一线城市则不会轻易松绑,这体现了分类调控的指导思想。但要从根本上改变市场低迷现状,取消限购远远不够,信贷政策也需配合。

  从整个限购政策松绑的过程来看,源头是今年全国两会期间国务院总理李克强在《政府工作报告》中提出了分类调控的指导要求,多个限购城市开始蠢蠢欲动,限购松绑传闻四起,但没人愿做第一个吃螃蟹的人。直至6月底,呼和浩特打响了全国限购松绑第一枪。随后,加入松绑行列的城市陆续增加,但不少城市只做不说,暗自执行。

  到了7月份,新任住建部部长陈政高在全国住房城乡建设工作座谈会上明确表态,要进一步落实分类调控的指导思想,进一步落实地方政府的主体责任,切实做好本地区调控工作,确保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于是,从8月份起,各地政府陆续放松限购。

  当初提出限购政策是为了抑制投资投机,在房价过高、上涨过快、供应紧张的城市,要在一定时间内采取临时性措施实行限购。如今各地市场供需情况已发生变化,统计数据显示,截至8月底,全国三线城市平均去化周期已高达26个月,超出警戒线。所以,在供过于求的城市取消限购合情合理。个别供应严重过剩的城市甚至以财政、税费补贴等形式刺激楼市,也符合分类调控的指导思想。

  不过,取消限购等救市措施虽能够提振市场信心,却不能根本改变市场成交低迷现状。因为一小部分人的购房资格问题解决了,更多人的购房能力问题仍没有解决。而解决购房能力问题最关键的是信贷政策。因此,除了限购需要分类调控外,信贷也应该符合分类调控的要求。

  当前的房地产市场自住型和改善型购房需求占据主导地位,这部分人购房理应得到信贷政策支持。

  因此,原来首套房“认房又认贷”的信贷政策亟须调整,同时,进一步下调首付比例和贷款利率。这样才能拉动住房消费市场,促进房地产市场平稳发展。

  尽管房地产业已告别黄金时代,进入白银时代,但其在国民经济中的主力地位没有改变,地方财政收入的“顶梁柱”地位目前来看也没有改变。数据显示,2013年,与房地产业密切相关的土地出让收入达4.12万亿元。为了防止信贷压制而导致部分城市房地产崩盘增加经济硬着陆风险,房地产领域的差别化信贷政策亟须松绑。证券时报记者 张达

[责任编辑: 宿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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